【大紀元9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陳春生、沉桂賢夫婦來自內蒙滿洲里市,家有200多平米的臨街門面房,搞了20多個櫃檯出租給外地生意人,靠租金生活。1997年市長張軍(音)及其弟、小舅子與外地開發商勾結以國家征地搞公益事業為名,把他們所在地區的國有、個體、私有房屋使用權被私下賣出。強制拆遷後,陳春生、沉桂賢一無所有,帶者一家老小開始了他們的漫漫上訪路。
談到這場浩劫,沉桂賢告訴記者:1998年強制拆遷的頭三個月,政府來人拿著假公告假拆遷許可證矇騙我們說:「你們這裡的土地國家要徵用,搞公益事業。每平方米補償500元。我家有一個200多平米的門面房臨街,每月收入房租一萬多人民幣。那時候我們出租一個櫃檯,月租金就3000多人民幣,200多平米能裝下20多個櫃檯。我們也向國家交租賃費。我們自己家人住在門面房的後身,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有九口人居住。這些房子都是六十年代蓋的,有產權、有使用權,有房產證,是我們自己的私房。當時的門面房就是營業廳,補償費應該更高些。他們不承認是營業廳。當地政府他們實行一條龍作業,土地批示、個人承包、開發商、土地局、房產局、規劃局都勾結在一起,弄虛作假,巧取豪奪。在沒有法律監督的情況下,這個地區的土地被他們瓜分的一乾二淨。按照國家拆遷法,我們個體戶應該回遷,給我們安排回遷商品房,可以他們沒有任何說辭,就把我們的房子給剷平了。我們沒有一分錢收入,家也沒有了,全家下崗。
無奈我們全家面臨無房無錢的局面,我們一下子絕望了。200多平米補償10萬多快錢,太不合理,這點錢上哪可以買房住?買磚頭瓦快也不夠呀。我們拒絕這個補償,到現在我們也沒有要這筆錢。我們還在等待著法律給解決。這些年我們打官司已經打到「高」字頭了。可他們層層下文,阻止我們打官司。
我們上百戶將被拆遷人家面積加起來有上萬平方米,97年我們依法維權起訴到法院,一審我們勝訴。原本是民事案,法院說要我們走行政訴訟的路子,後來又二審,在法庭上開發商公然拿出後補來的假拆遷許可證、一審中缺乏的文件(二審時才拿出來的)欺騙我們。我們提出的一系列問題,法庭和被告均不與答覆。很明顯法院是跟他們一夥的,作偽證,改程序,二審我們敗訴。
陳春生告訴記者:98年三月政法機關強制給我們斷水斷電,我們就無法居住了。他們還僱傭黑社會放火燒房、砸玻璃、或把人叫出來揍一頓等卑鄙手段趕我們走。緊接著就是強制拆遷。那天來了一百多人,四輛推土機,數十輛車。拆遷前我們因沒有房子,財產物品沒有可存放的地方,結果拆遷時整個一個連鍋端,全拉走了,大米、麵粉、家用品、被褥、甚麼都沒有就是了。我們鄰居是買賣服裝成衣的,都給拉走了。拉哪去了還不知道。我的70多歲老母親也被他們給推上了120警車,把她拉到一個非偏僻的一個地方,一個癱瘓的弟弟,後來到火車站要飯過活,已經8年沒有音信了,我們擔心他已經走了。這個拆遷搞得我們是家破人亡。這伙子人實際是就搶劫打家劫舍,現代土匪呀。我感到沒活路,要是有炸彈,我真跟他們同歸於盡了,不活了。
沉桂賢說:我們在98年底來到北京上訪。我們租住民房。因為我丈夫身體不好,糖尿病綜合證,腰部麻木,腿不聽使喚,眼睛也不好。這些年堅持上訪很不容易。陳春生說:我總半夜做夢都是跟法官在講理,我吃不好睡不好。一次我買了四公斤炸藥!連法院帶政府,我不想活了。這個拆遷給我身心造成巨大傷痛。
沉桂賢回憶到:前年為小女兒的學費,我在蘋果園地鐵口賣了一個暑期的玉米,才把學費給攢出來。逢年過節靠著好心人給一些衣物吃的。這些年我真是咬牙在堅持。我大孩子高中沒念完,就在中關村打工,小女兒六歲就打工,現在十歲了。這裡派出所、城管的都知道我們。知道生活的艱辛,活著就好。被拆遷的人有的已經死了。
她說:有一個61歲陳民金,法院跟他說:你如果帶頭搬家就給你一個合理的補償和安排。結果他真的就帶頭搬家了。事後法院變卦了,老頭感到上當受騙了,兩次腦出血,臨終前閉不上眼,後來醫院的領導出主意說,帶他到他家原址上看一眼可能就安心了,車子轉了一圈後他才閉眼。他就是給活活氣死的。很多人家被拆遷後沒有得到補償,吃飯都成問題,哪有錢來北京上訪。
陳春生說:我們的證據文件齊全,就是打不贏這個官司。這些年我們打官司已經打到「高」字頭了,走遍了信訪口。結果北京高院與內蒙古高院來回折騰我們。我原來在北京最高法院告的就是建設部部長於震聲(音),結果高法把材料全退還給我。不管。檢察院、中紀委都去了案子都給壓了。我曾經想我要有原子彈就上中南海去,我不活了。我們沒錢沒權的,被人搶了,政府不管?這不是逼我往死裡去嗎!?這些貪官污吏都是一丘之貉,沒好人。法官也說,我們得聽領導的,法律法規誰不懂?沒辦法,上邊說了算。我們現在感到很無助,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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