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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
【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廣新聞報導)勞退新制今天上路,雇主必須提撥員工月薪的百分之六到勞保局的勞工個人帳戶。由於部分社會福利團體的財源,原本就不是很充裕,如果現在要提撥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對這些社福團體的財務狀況可能會雪上加霜,因此內政部對於承辦居家服務的基金會和社福團體,除了補助居家服務費、居家服務督導費及專案計畫管理費外,對於這些受託單位提撥勞退所需費用,最高補助百分之二,以減緩他們提撥勞工退休金的壓力,補助期限從94年7月到97年7月,最長補助3年。
不過,社會福利機構如果受託辦理居家服務業務,因為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財力相對來說較為穩健,因此不適用這項補助計畫。此外,申請勞退金補助的單位如果提供照顧服務員的時薪低於150元;或以降低照顧服務員的時薪來因應勞退新制者,也不予補助,以落實對於照顧服務員之勞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