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因應勞退新制將於7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昨天核釋,企業補提舊制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是依規定提撥新制的勞退金,都可以列為當年度費用支出,這項規定可以減輕企業稅負。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游能淵說明,有關勞退舊制的相關課稅規定,所得稅法第卅三條第二項已明文規定:「每年度得在不超過當年度已付薪資總額十五%限度內,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以費用列支。」
至於勞退新制,則因所得稅法來不及配合修正,企業依規定提繳及支付的勞退金,於所得稅申報時是否可以費用列支,外界還有疑義。
因此,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規定企業依勞退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與勞工約定結清保留工作年資之退休金,應依所得稅法第卅三條第三項規定,先由勞工退休準備金項下支付,不足支付時,由企業支付,並可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此外,勞退新制實施之後,勞工的舊制工作年資,企業若未提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必須補足,提撥率則是不超過當年度勞工薪資總額的十五%,這以費用列支,企業補提的部分,同樣可以列為費用支出。
游能淵並且表示,企業根據勞退新制為勞工提繳的退休金,或是為勞工投保的年金保險保險費,都可以當年度費用列支,也就是說,適用勞退新制的員工,不論是選擇「個人帳戶制」或「年金保險制」,企業提撥的部分都可列為當年度費用。
勞工看緊退休金 一卡萬能 繼「你選了沒」的熱門問候語,最快10月起「你查了沒」將取而代之,勞保局總經理史哲表示,今年底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人數約達三百萬人,為了讓每名勞工能隨時看緊退休金,就近到提款機(ATM )查察,將委託金融機構共推「勞動保障卡」,此晶片卡不能具現金卡功能,也將要求進行電子媒體廣告時,需事先告知。
昨天勞保局邀請業者參與說明會,共有台新、遠東、玉山、中國信託、合庫、土銀,國泰世華、台北富邦等十四家金融機構派員前往參加。究竟何時才能得知哪些金融機構出線,勞保局財務處經理李瑞珠表示,目前未設定家數,符合服務、安全、資訊等三大指標者就可投標,簽約為期三年,預計下週上網公告及遴選金融機構,8月至10月完成資訊系統的建置和測試,最遲11月推出勞動保障卡。
勞委會勞保局總經理史哲表示,勞保局將統一設計「勞動保障卡」卡面,限制申請人在同一時間持有「勞動保障卡」之單一性,並設有一年持卡閉鎖期,以避免密集換卡造成浪費。
勞保局表示,在保護個人資料的前提下,勞動保障卡應由申請人向金融機構申請,經其同意,才可附加信用卡或電子錢包等金融功能,但不同意附有現金卡性質。
勞保局指出,除了勞動保障卡,未來勞工查詢勞退新制個人帳戶總額時,還有四種查詢管道,包括自然人憑證、全球資訊網、電話語音以及臨櫃辦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