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二十八日專電)吉隆坡近郊的沙阿南市政府已頒佈新條例,規定由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市區內不得飼養八種兇悍的狗隻。目前已飼養這些狗隻的人家,到期將不會獲准更新飼養准證,並被下令把這些狗隻遷往他處。
被列名禁養的八種名犬是:洛威拿(Rottweiler)、秋田狗(Akita)、美國鬥牛犬 (American Bull-dog)、阿根庭杜告犬(Dogo Argentino)、巴西非拉犬 (Fila Brazileiro )、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紐波利頓犬(Neopolitan Mastiff)和比特鬥牛犬 (Pit Bull Terrier)。
沙阿南市政府作出這番考量,主因是一個月前市區內有一名十歲兒童在住家門外,受到鄰居脫綁出來的三隻名犬圍攻咬傷,其中一隻就是洛威拿犬;後來他被送院救治,總共縫了一百八十針。這名孩童雖無性命之憂,不過專家說,心靈肯定有些創傷的陰影。
沙阿南市政廳重視這一事件,曾在市議會提出討論。有些議員甚至建議,在市區內的住戶,想要養狗人士都必須徵求左鄰右舍的同意。但是這項提議未被接納。後來市議會明令規定,普通有地排屋只准養一隻狗,別墅式有大院子的房屋,可以養兩隻狗。溜狗時,狗隻須戴上口套,狗主須牽住狗隻等。
雪蘭莪州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一名檢察員葉雯說,馬國養狗風氣漸盛,但是卻沒有規劃溜狗場地。有些人養名狗只為炫耀。
葉雯指出,沙阿南市府規定的禁養名犬中,除了洛威拿外,其他名犬在馬國都很少發現;而且也沒有這些名犬在馬國傷人的事件。這顯示,制定新規定的官員並沒有這方面的常識。他表示,名犬大多都經過訓練成為很有功能的馴化動物,不能因一、兩個案而完全禁止人們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