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防範孩童時期鉛中毒新法十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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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訊】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楊飛編譯報導/根據馬州政府9月30日新聞發佈,老舊房屋的所有人及租賃者應注意馬州10月1日起生效的新修訂「防範孩童鉛中毒法」。除此,馬州環境部(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簡稱MDE)已同時決定將10月底的某一週訂為第18屆「防範孩童時期鉛中毒週」。

馬州環境部( Department of the Environment, 簡稱MDE)部長肯德‧費爾布里克(Kendl P. Philbrick)表示﹕「這個立法的目標是建立於目前馬州已經相當成功的鉛中毒防治計劃之上。我們知道鉛中毒產生之因,我們也明瞭解決之道。這個立法將協助我們完成爾立克州長(Governor Ehrlich)的目標,在2010年之前根除兒童時期鉛中毒的問題。」。

這個新法案將會﹕

降低每1/10公升血液中的鉛含量標準至10個百萬分之一克(micrograms),這將會迫使出租房屋業主減低鉛中毒的危險性。

一旦違反法令的通知發給了出租房屋業主,馬上可以評估罰款金額。

出租房屋業主如果利用親戚、僱員、或與其有關係的實體來做鉛末檢驗或其它檢查,將是違法之事。

澄清對「外部表面(exterior surfaces)」一詞的定義,將遊樂場(playground)設施或其它在出租房屋業主能控制的情況下的結構也包含在其中。

降低每1/10公升血液中的鉛含量標準至15個百萬分之一克,這個情況適用於當出租房屋業主願意配合法令,對已受鉛污染房客未保險部份的醫藥費用給予相當的補償或支付其搬家費用。

其它更多的修訂可參照以下網站www.mde.state.md.us/programs/landprograms/leadcoordination。在馬里蘭州內也可以打電話詢問,電話號碼是800/633-6101轉4199。

馬州環境部鉛中毒防治計劃已經在與各地方政府和出租房屋業主協會協調之中,以達到鉛中毒防治法的延伸及教育,包括目前剛剛通過實施的新法。

孩童在剛出生至六歲之間,當他們的神經系統正在發育時期,是屬於高度容易受鉛中毒的時間。鉛中毒是一種可以防止的疾病,犯鉛中毒可導致兒童在學校的表現不好、閱讀能力差、有侵略行為、喪失聽力,甚至智力發展遲鈍。最有效預防兒童時期鉛中毒的方法是避免或減少暴露於含鉛量高的環境。

除了10月1日起實施的新防範法之外,尚要注意的是,在1950年之前建造的出租房屋都應在2006年2月24日之前達到符合減低鉛中毒危險性的標準要求。

馬州訂定10月23日至29日是2005年「防範孩童時期鉛中毒週」,恰巧和疾病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全國性公認該問題相吻合。「防範孩童時期鉛中毒週」將在馬州各地舉行為期一週一系列的活動,以強調父母親及出租房屋業主應如何防範鉛中毒。

馬州鉛中毒防範計劃(Lead Poisoning Prevention Program)報告中指出,自2004年7月起,向馬州環境部註冊的含鉛出租房屋數量已增加至20,000單位,血液內鉛含量減低的現象遍及全州,包括最嚴重的地區如巴爾的摩市、部份東海岸地區、以及馬州西部地區。兒童中血液含鉛量過高的數目已經由1995年的11,585人降至2004年的1,811人;佔被檢驗的105,500人中的1.7%;目前僅極少數的高血液含鉛量兒童曝露於鉛中毒的危險中。

馬州環境部是負責鉛中毒防範的主要州政府部門。其鉛中毒防範計劃全年度幫助各地醫療健康部門管理兒童鉛中毒案例,並促進地區性的延伸工作。馬州環境部還負責全馬州含鉛出租房屋的註冊、引導政策的強制執行、和協調州政府部門及地方政府部門之間鉛中毒防範措施。(//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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