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7日訊】大紀元德國記者鄭欣編譯報道/ 經德國上下兩國會今年7月份批准通過的新著作權法,自9月13日開始生效。新法的實施主要是為了針對在當前數字化的資訊時代中、日新月异的科技發展下出現的弊端而采取相應措施,并將著作權的保障延伸到网絡世界中去,以求更全面地維護作者的權益。
根据新法規定,以后人們再也不能任意复制標明禁止复制的東西,並要以科技手段防止复制產品,例如几乎所有最近出版的音樂CD与影片DVD都附帶著防止被复制的措施,不管在其產品上是否明文禁止复制,這些東西都不允許被复制。
雖然新法原則上明文允許個人可以為其私人用的音樂CD或DVD作安全備份,但母帶必須是合法取得的、而且沒有禁止复制的規定才行。新法除了限制個人复制行為外,如果電腦軟件提供复制的可能性,從而侵犯了正版產品的權利的話,這些軟件的流通或買賣也會被禁止,而軟件生產者還可能會被處以最高3年的刑罰。也因如此,刻盤軟件「Clone CD」 的生產者搶着赶在新法實施之前把它給賣掉了。對于使用這類刻盤軟件的人來說,雖然不會面臨刑事責任,但若其非法复制行為被擁有合法權利的人提起民事訴訟的話,則可能被要求賠償損害。
除此之外,德國女司法部長曲普麗絲(Zypries)提醒大家,「不管是收費或是免費、公司或私人,若非經授權便擅自在互聯网上提供或散布下載音樂、影片或電腦游戲的人,都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德國在著作權方面的改革并未隨著新著作權法的實施而結束,曲普麗絲預告,司法部下一步將進行付費制度的研討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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