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寧海鐘、駱亞報導)加拿大駐華大使透露,7月4日,加拿大籍億萬富豪肖建華在中國大陸受審。肖建華被視為中共高層的白手套,其案涉及高層權力鬥爭。
加拿大華裔女作家盛雪對大紀元表示,肖建華案與當年賴昌星案均涉中共二十大前的權力鬥爭,習近平審理肖建華案,還會從中共高層拿下更多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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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駐華使館向路透社透露肖建華受審的消息,但大使館沒有說明審判的地點和對肖建華的指控。
現年50歲的肖建華是加拿大公民,也是香港永久居民。這與被稱為中共第一經濟大案「遠華案」的主犯賴昌星有些類似,賴昌星1991年遷居香港,1999年移民加拿大。在加拿大逃亡近十二年之後,賴昌星於2011年7月23日被遣返中國,2012年5月18日被判無期徒刑。
從賴昌星案到肖建華案 都是權力鬥爭犧牲品
生活在加拿大、曾採訪過賴昌星的《遠華案黑幕》作者盛雪女士7月5日對大紀元表示,肖建華案有幾個看點,當中也可以和遠華案(賴昌星案)作比較。
「第一,可見中共高層在二十大之前的較量和鬥爭越來越白熱化。第二,習近平打擊對手的一個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從貪腐角度下手。現在還在繼續使用這個武器。第三,肖建華是一個純粹的犧牲品。各方在這個人物身上展開進一步的廝殺。就像當年我調查遠華案的時候,當時遠華案也是形成了這樣的現象。我寫書的時候還說過這麼一句,我說遠華是個框,什麼都往裡面裝。當年因為一個遠華案,中共有五百多官員受到牽連下台,當時的專案組就有兩千多人,判死刑就判的十多個。那一次的權力鬥爭過去了,現在又是新的一輪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和內部較量。」
盛雪當年採訪在溫哥華監獄的賴昌星,賴曾稱:「遠華案是冤案,是一起特大冤案,是中國權力鬥爭的代罪羔羊。」
作為金融資本集團明天系的實際控制人,肖建華也被認為是某些中共高層的白手套。肖與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兒子曾偉等多名江派太子黨關係密切。明天系的資金亦多次被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利益集團用作洗錢,還涉及前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前政治局常委劉雲山、前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前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等江派高層家族,過往不少學者均認為肖建華或被習近平用作打壓政敵之用。
盛雪表示,肖建華比較聰明,他不只是一個中共權貴的代理人。他在代理這些人的財富的時候,已經注意到了是如何去平衡後邊的權力,他肯定想保他自己的命,但是他還是被抓了。
2017年1月底,肖建華被曝遭中共強力部門從香港帶返內地。之後有港媒披露,肖建華被關押在上海松江,對調查非常配合,只要身體許可,都是在積極交代問題,為習近平當局清理金融大鱷提供了「聯絡圖」。
香港《南華早報》2018年5月29日報導,肖建華被軟禁在上海附近的城鎮,他的公司被允許出售資產償還債務。同年9月,該報稱,肖建華案或在幾日內受審。
2019年,明天系所屬的包商銀行被中共政府接管。2020年7月17日,隸屬於肖建華「明天系」的九家金融機構被當局接管。2021年,監管機構將這九家金融企業的一年接管期再延長一年,將於今年7月16日結束。
《華爾街日報》上個月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報導,肖建華會在上海受到庭審。知情人士稱,肖建華面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該罪行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據稱肖建華哥哥肖新華的電子郵件回覆拒絕談論案件細節,但說案情「非常複雜,且充滿戲劇性」。
肖建華案中共二十大前審理 涉習保連任
盛雪對大紀元表示,中共的內鬥是非常動態的,各方勢力都在爭分奪秒地在二十大前搶班卡位。肖建華在這當中最重要的是他掌握著一些人的巨額財富,所以他當年被從香港掠回了中國大陸,好幾年都沒有任何聲息。當局決定在二十大之前把他的案子放在聚光燈下審理,與保連任有關。
「習近平在過去的這些年,最重要的一個殺手鐧就是所謂的反腐敗。雖然我們都知道中共的反腐敗一直都是權力鬥爭的工具,越反越腐敗、越反腐敗的嚴重度越深,但是習近平的反腐敗得手了好多次了,從江澤民時期到胡錦濤時期的不少官員,在習近平上台之後遭到了整肅,中共官場人心惶惶。他在二十大之前,想乘勝追擊。我相信他這一次審理肖建華,還會從中共高層拿下其他的他的對手。」
盛雪表示,習近平要想順利地在二十大連任,必須要掃清阻擋他的這條道路上的任何障礙。
不過盛雪強調,人們不能夠把中國社會的自由民主化的轉型寄託在中共的內鬥上。從中共建政的那天起,他們的內鬥就非常的激烈,你死我活,從來沒有停止過,但是這些人他們的本質都是與人民為敵的。
「當年劉少奇被迫害致死,那麼悲慘,後來他家人也還是跟毛澤東互相諒解和好如初。因為他們知道,政權只要在他們手上,不管是誰下來、誰上去,他們還有機會。如果他們失去了政權,由人民真正掌握了選舉權,這個制度能夠從專制變成了民主制,那麼他們就都徹底失去了權力。」
談到賴昌星受審跟現在的肖建華受審的共性,盛雪表示,其一就是中共本身沒有任何的司法的獨立,中國的法律完全是走過場的表演。從中共建立政權到現在,性質是沒有變過的,但是程度上有不同。(20世紀)五六十年代完全沒有法的概念;到了八九十年代的時候,一定的程度上(中共高層)有一些人有了法的概念,但是他們還是認為法必須是牢牢掌握在中共黨的手上。這一點上是始終沒變。
「比如說社會刑事案件,他們可能會按照一般性的這種司法程序來審理,但是只要關乎到了中共的利益,特別是核心利益,就完全是人治,誰的手裡權力大誰說了算。」
「當年的遠華案,也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演化出來的。所以在處理那個案子的過程當中,可以看到中共的司法完全是一筆糊塗帳。現在審理肖建華,我們可以看到這幾年中國的社會進一步的潰敗,從司法的方面更是潰敗得一塌糊塗。」盛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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