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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勞資協商 食品廠遭控違法解雇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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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蔓延,也衝擊國內各企業,但有勞團在21日表示,在疫情期間,富豐國際食品公司以景氣低迷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員工,其中有2人還在懷孕期間,質疑公司有嚴重違法情形,並要求勞動部能出面解決。

2020工鬥表示,近期接獲勞工申訴表示,富豐國際食品公司在疫情期間以景氣低迷業務緊縮為由,在2月24日資遣7名員工,但其中有2人正值懷孕期間,已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然而其中一名黃姓懷孕員工不願被資遣、拒絕受領資遣費,富豐竟然連2月薪資也不給,甚至還持續張貼徵才廣告,「一手資遣懷孕員工,一手徵才」,視法律為無物。

2020工鬥指出,富豐指稱受疫情影響使經營困難,因此會放無薪假,但未經勞資協商,就擅自將員工勞健保投保金額調降,並要求遭資遣的孕婦搬重物,更威脅若請假,就要調動至更辛苦的漁場工作、意圖刁難懷孕員工,行徑相當惡劣,呼籲主管機關深入調查。

對此,勞動部回應,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雇主對受僱者的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懷孕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也不得以其為解僱理由。另若,勞工發現雇主違反規定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經查明如有具體事實並確認為「懷孕歧視」,將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

勞動部補充,企業即使有勞動基準法所訂虧損或業務緊縮的情形,在資遣勞工前仍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原則,例如是否在其他部門還有符合該人員專長的人力需求可供安置,並與工會及勞工協商,達到勞資雙方可理解與接受的方案,以避免爭議。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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