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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台灣行政院日前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台北大學副教授劉彩卿、陳欽賢研究發現,新制財劃法確實將中央統籌分配款較九十年度增加八百億元,各級政府收入明顯增加。但平均每名省民只平均分配到中央統籌稅款五千多元,約為台北市民四分之一,以及高雄市民的三分之一,忽略城鄉發展平衡性。
據中時電子報5月30日報導,台灣省諮議會昨在第二屆定期大會舉辦「財政收支劃分法研究成果」發表會,陳欽賢指出,政院新修正通過的財劃法確實已將餅作大,今年度中央統籌分配款來源中,營業稅由一千億元增為一千九百億元,菸酒稅也增加四百億元,兩者合計較去年度一千五百億元增加八百億元。
陳欽賢指出,新制財劃法將過去省市印花稅及使用牌照稅歸縣市稅,土地增值稅分配給縣市比率也從六○%提高為八○%,中央統籌分配的二○%也規定須統籌分配給縣市,縣市賦稅能力依法可獲提高。
劉彩卿指出,根據實地訪查及經濟模式推估,新制財劃法將使北高二直轄市統籌分配款分別增加五百一十七億餘元、一百八十五億餘元,平均每名北高市民分配的統籌款分別約為二萬元和一萬三千元。
廿一縣市統籌分配款七百八十餘億元,三百零九個鄉鎮市分配款一百七十餘億元,全省總計九百五十餘億元,平均每名省民只分配到五千多元,約為台北市民四分之一,以及高雄市民的三分之一,忽略城鄉發展平衡性。
以自有財源比率分析,劉彩卿指出,除北高分別有七○至九○%以上的比率,縣市政府普遍只有五○%水準,如將國稅、縣市稅全部用於歲出,仍有七個縣不敷支應,分別為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台東、花蓮和澎湖,澎湖縣轄區內稅收僅占一七%。
新制實施後,全省五個省轄市赤字比重小於平均值,十六個縣市僅台北縣和桃園縣赤字低於平均值,大部分縣市仍面臨財政困難的窘境。
值得一提的是,為鼓勵縣市開拓財源,新制統籌分配款將參考各縣市「財政努力」,未來一年營業稅、公告地價及相關規費徵收,可擁有二五%的分配權重,七五%為縣市財政能力。
台灣省諮議會議長余玲雅昨日偕同諮議員共同替縣市開徵附加稅請命。余玲雅表示,台北市民為一等公民,省轄市為二等公民,台灣省民淪為三等公民,省民十分羨慕台北市有各項教育代金和社會福利,諮議員則建議政府同意縣市開徵水源和砂石等特別稅捐,廣拓地方財源。
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地方稅法通則即將陸續完成修正,省諮議會昨日特地舉辦財劃法研究成果發表會。余玲雅表示,台灣省民待遇有如三等公民,新制財劃法仍無法讓他們擺脫貧窮的現況,不像台北市民擁有教育代金和各項幼兒老人福利,一天到晚辦活動,預算還消化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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