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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涉及「頂包案」罪成被判罰社會服務令的藝人謝霆鋒,預計本月底開始在港島區一些機構履行其社會服務,他必須受到感化主任及社工的嚴格監管,不能遲到及必須出席活動,否則會受到額外處分。據悉社署為謝霆鋒安排的服務可能包括到沙灘拾垃圾。
據太陽報10月20日報導﹐謝霆鋒昨日與其感化主任取得共識,可望在兩至三個月內完成二百四十小時服務令。因為謝霆鋒居於港島區,故他會被安排到區內的機構擔任社會服務,例如到醫院、福利機構或老人中心等服務,主要視乎其感化主任手頭上有哪類機構的工作。
嚴奉守時及出席戒條
消息續稱,謝霆鋒在服務期間必定要嚴奉「守時」及「務必出席」的兩大戒條,若違反而無合理解釋,他可能會再受處分,感化主任會定期將其履行情況交予感化組主管監察。謝霆鋒每次需要自行到服務機構等候安排工作,屆時有社工為他點名及觀察他有否按足指示服務。
社署發言人證實,謝霆鋒在未來一年內要完成二百四十個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服務形式無特別限制,但不涉慈善團體的籌款活動,詳細情況需由感化主任安排。
每次服務四至八小時
謝霆鋒昨晨八時四十五分由其父親謝賢及律師陪同下,乘坐七人車抵達沙田政府合署的社會福利署感化組辦事處,首次與負責其個案的感化主任會晤,了解服務範圍和程序。頭髮略為修剪的謝霆鋒身穿藍色恤衫、淺色西褲,並架上黑框眼鏡,到達後即急步進入電梯,神情嚴肅,不發一言。而謝賢則呼籲在場的二十多名記者自律,避免造成混亂,現場更有五名警員維持秩序,在大門兩旁劃有記者區。
在場的社署代表鄺先生被問及謝霆鋒何時履行社會服務令時,鄺先生解釋說:「無咁快,謝霆鋒有工作在身,需要另外再安排時間。如果律政司上訴,佢都會先開始服務令,如果律政司提出上訴時會另作安排或暫停。」至於謝霆鋒會否掃街、拖地,鄺先生說:「咁就唔需要,但到沙灘執垃圾就有可能,而執行服務令每次約四至八小時,按個別案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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