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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森林大火 卑詩男被判賠滅火費50萬元

2012年,卑詩省一男子在自家林中物業中點火,最終釀成森林大火。(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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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數年前,卑詩省一男子在其林中物業中點火,釀成森林大火,省府花數月才撲滅大火。卑詩省政府追索該男子滅火費一案,今年4月有了結果,該男子被判賠償50萬元。

據CBC報導,卑詩省政府允許省民在山林中所擁的物業範圍內點火,但業主必須確保這樣的火源不能引發森林大火。但卑詩省卡里布(Cariboo)男子帕克(Brian Cecil Parke)卻在2012年因疏忽釀成大錯,政府派出消防員和飛機,歷時數月才徹底撲滅了受波及的亭湖(Pavilion Lake)火災。

事情緣起於2012年4月7日,帕克在自己的物業點燃了火,4月8日離開,4月9日返回查看火勢。當時火還在冒煙,但帕克在沒有把火完全滅掉的情況下就走人了。

5月12日卑詩省野火服務部門接報了相關火災。消防隊員花了一個多月時間,才控制住發生在佔地140公頃的亭湖的這一火災,9月1日宣布火災隱患根除。

因被指控在自家土地引發了火災,帕克一度被要求支付86萬元的滅火費。2013年帕克上訴,2017年法院裁定帕克需支付92萬1,957.67元。

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卑詩省森林事務上訴委員會(FAC)4月初裁定,要求帕克支付省府50萬162.04元的滅火開支。

部分數據顯示,卑詩省向消防員支付了近30萬元的工資,23萬7,732元的直升機燃料費和飛行開支。消防員的食物、運輸和住宿費2萬5,053元。

曼尼托巴省環境律師斯特凡尼克(John Stefaniuk)表示,該案顯示了省府在努力兌現收回人為火災成本的承諾。

他補充道,鐵路公司和伐木公司也經常捲入引發火災的事件。他說,事實是滅火的開支很大。目前幾乎所有省份都有收回這類開支的立法。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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