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1月23日訊】臺灣僑務委員會為獎勵海外僑民學校教師長期奉獻教育工作,於中華民國104年繼續辦理海外教師獎勵事宜,凡任教年資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或50年,符合獎勵標準之僑校教師,均可向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續行試辦年資滿15年以上未達20年、年資滿25年以上未滿30年、年資滿35年以上未達40年及年資滿45年以上未達50年退休教師獎勵事宜。
申請時須(1)填寫申請表,(2)附二年內二吋正面半身近照一張,(3)由任教學校出具之證明文件,註明任教起訖年、月及服務年資(任教期間之計算至103年12月底止),(4)服務成績優良之證明等,經任教學校核可推薦,截止日期為3月15日。
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橙縣、聖地亞哥及亞歷桑納州地區請洽橙縣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電話714-75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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