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3月14日訊】如果移民案件被暫時關掉(Jacobson Remand),表示聯邦法院沒有對此案作出判決,只是暫時關閉,但案件當事人沒有身分,不可以申請工號,也不能申請奧巴馬豁免(I-601A),更不能申請綠卡。也就是說,當事人的案件處於凍結狀態,與案件相關的後續步驟也被凍結。案件被臨時關閉的情況下,會收到聯邦法庭的通知。
如果案件被凍結,當事人只有很少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重開,比如和美國公民結婚。但是,第二巡迴法庭新出臺的規定可能會讓這一狀況得到改觀,一些被暫時關掉的案件可能可以重開。根據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新政策,第二巡迴法庭出臺了新的規定,這一規定從2013年1月起生效。新規定給予司法部新的自由裁量權,如果當事人在美國已經呆夠10年,依法交稅並且沒有犯罪記錄或其他嚴重的不良記錄,司法部可以據自由裁量權行政關閉擱置的案件。目前,該政策只在第二巡迴法庭適用。
在擱置的案件臨時關閉之後,當事人面臨兩種可能的情況:
一種情況是,聯邦訴訟被暫時停止,但是遞解令仍然存在。這種情況下,案件當事人沒有被抓或遞解出境的風險。技術上來說,當事人仍然有可能被抓和遞解出境,但是在這樣做之前,移民局要提前21天通知聯邦法院和當事人(或其律師)。這就給了充分的時間來重新啟動聯邦訴訟,律師樓給聯邦法庭書記員寫一封信就可以開始重新啟動程序。一旦案件被重新啟動,就取決於法庭的判決結果。但在案件重新啟動之前,當事人不會被遞解出境。這可以用於之後要求政府完全打開案件和舉行新的聽證。不過,在這一階段,沒有辦法申請工卡,也不允許出國旅行。
另一種情況是,在特定情況下(如案件重新啟動),案件被重新開啟,遞解令也被激活,律師樓可以幫助當事人採取各種應對措施,包括申請綠卡、申請政治庇護或申請奧巴馬豁免等,同樣,在此期間沒有辦法獲得工卡。
◆ 作者為高泰律師樓資深移民律師,如有移民相關問題,可致電免費諮詢:212-925-1208。◇
(責任編輯: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