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達律師樓助你搭上首班車

新年好消息,你可能是家庭團聚新規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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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6日訊】(紐約訊)如果你有直係親屬是美國公民,自己又是非法滯留在美國,你趕上了一個大好的時機,可以零風險、快速地獲得合法身分,繼續和家人在美國安心生活。

1月2日,美國國土安全部秘書長拿波裡塔諾(Janet Napolitano)宣布了家庭團聚新規,根據新規,美國公民非法滯留在美國的直系親屬,在申請豁免以後可以立即申請簽證,更快與家人合法團聚,這一新規將在今年3月4日生效。為了對新的規定進行解讀,本報記者對同達律師樓仝艾律師進行了專訪,請她分析新規於華人社區的影響,以及符合新規要求的華人如何運用這一新規,安心和家人在美國團聚、生活。

新規助家人更快團聚

1986年,國會通過《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在法案中首次提出了僱傭非法勞工的行為是違法的,開啟了立法限制非法移民之先河。當時估計非法移民在300萬到500萬之間。由於美國的經濟增長以及就業創造,在20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美國的非法移民數量已經增加到了1,100萬到1,200萬之間。

仝艾律師認為,新規與之前的規定有兩點不同:

一是縮短了3年或10年的等待時間。根據之前的法律,如果外國公民滯留在美國超過6個月後出境,在3年或10年內不能入境。根據這一規定,如果美國公民的直係親屬非法滯留在美超過了6個月,他(她)出境的話,則要和家人分開3年或10年之久。在新的規定下,如果美國公民的直係親屬可以證明,自己離開家人(美國公民)會給家人帶來「極度困難」(Extreme Hardship),他們就可以獲得豁免,允許在原來法定的期限內回到美國和家人團聚,無需等待3年或10年,最快可以縮短到一週。

二是可以在美國申請到豁免再出境。新規出臺之前,非法滯留的親屬要入境必須申請豁免,為了獲得豁免,他(她)們必須在美國之外向當地使領館提出申請,這個過程有時候會非常漫長,使得那些可以獲得豁免的親屬不願意去申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規規定美國公民的直係親屬可以在美國獲得「有條件豁免」,然後再離開美國向使領館申請簽證,這會大大減少與家人分開的時間。

在美有家庭的西裔和福州人最受益

仝艾律師告訴記者,家庭團聚新規力度大、受益面廣,是245(i)條款後少有的大手筆,是這些年來移民政策上調整中「最好的消息」。預計西裔將會是新規最直接的受益人,然後是在美的福州人。

關於申請的流程和材料的準備,仝艾律師告訴記者,同達律師樓早就已經提前準備了。在新規生效之前,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從2012年4月2日開始在網上徵集建議,從這個時候開始,同達律師樓就預計新規將會順利出臺,並對客戶作了一些鋪墊,這些人將會成為第一批受益人。同時,同達律師樓還準備了相關的一套系統,在新規宣布之時,同達律師樓的系統已經建立。客戶申請的時候,利用同達律師樓建立的系統,就可以知道需要什麼材料、證據要求、格式等,很快就可以為客戶準備好完整的材料。現在,同達律師樓已經開始接手做這種案子了。

在流程上,首先是由美國公民提出親屬團聚申請,申請人必須是直係親屬(配偶或父母,子女不行)。申請之後,再申請「有條件豁免」。申請豁免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有遞解令在身的,可以先開案,案子開開以後,再根據條件申請豁免。正在上庭的,要想辦法把案子行政關閉,然後再適用新法案。在申請豁免的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提供「極度困難」證明,要掌握盡可能多的材料,證明自己的離開會給家人(美國公民)帶來極度困難。

整個流程下來,最快的半年可以獲得批准,如果出現移民局要求補件、重新審的情況下,時間會長一些,所以在申請時,一定要在律師樓的專業指導下,做好充分的準備,避免補件、重審的情況發生,才能盡快完成整個流程。

華人要爭取搭上首班車

在新規出來之前,很多在美國有直係親屬的華人客戶找到同達律師樓,希望得到幫助,在新規出臺之前,他(她)們只能上庭才有可能獲得身分。而這些人很多又沒有政治庇護的理由,所以同達律師樓常常沒有辦法幫到他們。現在新規出臺了,仝艾律師提醒那些在美國有直係親屬又處於非法滯留狀態的華人,一定要好好抓住這個機會,為自己獲得一個合法身分,安心和家人團聚在一起:

● 新規手續簡單、成本低。新規走的主要是行政手續,不需要上庭見法官,而且,除了申請豁免時要交一點錢以外,其他環節的費用和正常移民申請是一樣的,不需要繳納任何罰款。在245(i)條款時,申請人還需要交1,000美元的罰款,而新規則不需要交任何罰款。

● 獲批的可能性高。除非在美國有重大罪行,或是有不良記錄,否則批准的可能性非常高。因為新規的要求很客觀,受移民官的主要判斷影響較小,只要符合硬性條件,獲批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 出境再回美國「基本零風險」。只要申請人獲得了「有條件豁免」,出境再回美國是有保障的。因為在豁免被批後,申請人就不會因為逾期居留而無法再入境美國。

由於通過的豁免新法案是在家屬申請獲批的基礎上申請的,如果有非法移民是新法案的受益人,尚未遞交家屬申請或是的已經遞交但遲遲未獲批的,要盡早洽詢律師。

仝艾律師建議華人客戶申請要趕早。在新規出臺初期,移民官的主觀色彩比較少,通常是法律怎麼說,移民官就怎麼做。而且,新規剛出來,做的人比較少,等的時間也比較短。

對於有些客戶擔心申請豁免沒有通過的風險,仝艾律師認為不會有什麼危害。因為除非發現不良記錄(如犯罪記錄),否則移民局不會把申請人送上法庭的,更不可能直接把申請豁免的人抓起來。而且,在新規出臺之前,奧巴馬政府其實已經做了一些鋪墊,把那些沒有犯罪記錄的、在美國有親屬的、在美國呆的時間比較長的人,歸為「最不可能遞解出境的人」,申請豁免的客戶都是「在美國有直係親屬的」,所以即便豁免沒有通過,被遞解出境的可能性也很少。儘管如此,仝艾律師還是希望廣大客戶選擇準備得充分、專業辦理這類業務的律師樓,精心準備,確保成功申請到轄免,和家人在美國一起過上安心的生活。

◆同達律師樓
曼哈頓東百老匯39號605室
(F車東百老匯站下車)
電話:(212)587-8887
傳真:(212)587-8866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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