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加拿大報導)12月6日,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考特勒(Irwin Cotler)在國會正式提出私人法案Bill C-561,旨在打擊強摘人體器官的暴行。
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將對加拿大刑法和移民及難民法作出修改,任何人,無論在加國國內還是國外,通過直接或間接的金錢交易,或沒獲得器官捐贈者同意便從事有關的器官移植,都將被處罰;有證據證明參與過人體器官或其它人體部份走私並做移植用的人,將不允許進入或留在加拿大。
考特勒說:「摘取器官及為此目的販賣人口的證據恐怖且令人震驚,我們必須確保加拿大有(法律)工具,可以起訴那些參與及為此罪行提供便利的人。同時,該立法還要防止有理由相信參與器官摘取或為此提供便利的人進入加拿大。」
曾擔任加拿大司法部長的考特勒稱,他的提案是受到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國會議員喬高(David Kilgour)對發生在中國的強摘器官調查結果啟發。他說:「我們不能單方面改變發生在其他國家的這種令人深惡痛絕的做法,但我們可以確保,加拿大絕不成為這一侵犯人權做法的同謀。」
2006年第一個活摘器官證人出現後,麥塔斯和喬高對中共活摘器官的指控展開了獨立第三方調查,結果發現了超過50項可以證實的證據,證明中國存在從活人身上摘取器官做移植的暴行,其中大部份受害者是法輪功學員。
加拿大法輪大法佛學會會長李迅先生對考特勒提出的法案表示讚賞。他說:「這項法案如果獲得國會通過,不僅將對迫害法輪功的邪惡分子起到震懾作用,而且還能拯救善良的生命,阻止滅絕人性的強摘器官屠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滅絕人性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必將受到歷史的審判。」他說,「我們支持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正義行動,希望更多人能站出來幫助制止中共的暴行。」
前加拿大國會議員瑞茲紐科斯基(Borys Wrzesnewskyj)曾在國會提出禁止人體器官地下交易法案。他於2008年2月提交的法案,將非法人體器官交易視同涉及謀殺,一旦定罪,將受到5年以上以至終生監禁的刑罰;並要求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以及從事醫療專業人士在加拿大遵守相關登記和認證程序。該法案因大選被擱置,如今考特勒再度提出類似法案。
強摘器官罪惡嚴重
中共於1999年7月開始鎮壓法輪功,中國自1999年以來器官移植量大增,從之前6年的
1.85萬例,暴增到1999年以後6年的6萬例,數萬器官沒有來源證明。
麥塔斯和喬高以「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來形容活摘器官罪行。麥塔斯今年11月在加拿大國際法理事會年會上發言時說,器官移植技術被濫用,尤其嚴重的問題是在中國,那裏的移植用器官幾乎唯一來源是被監禁的人,「我和其他一些人的結論是,這些被監禁的人大多是良心犯,為了獲取他們的器官,那些法輪功學員被殺害。」
麥塔斯稱,調查人員自稱是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家屬,給中國大陸的多家醫院打電話,直接問醫院是否有來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得到了肯定的答覆。另一方面,對曾被關押,後來離開中國的多名法輪功學員的採訪發現,他們在關押期間被系統做血液及器官檢測,而其他的在押人員就不需要做。「這些檢測不會是為了他們的健康,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酷刑折磨。但為了器官移植的話,就是需要做的。」
「在中國,等候器官移植的時間是數天或數週,世界其它地方的等候時間是數月或數年。」他說,「對人的器官等待時間短,意味著有人被殺來滿足器官移植需要。」
他解釋說,中共的迫害導致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去天安門上訪,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逮捕,披露身份的法輪功學員會被押回原住地,個人受罰,家人被連累。為免連累他人,很多法輪功學員拒絕披露身份,成了失蹤的人群。「這個群體成了強摘器官的現成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