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如慧編譯報導)南澳消費者事務廳長勞(John Rau)正在醞釀在年底前出台物業拍賣的新法規,要求拍賣底價高出市場指示價的幅度不得超過10%。政府稱此舉意在讓拍賣流程更加透明,但業內人士擔心,這種做法無異於洩露底價,不僅破壞了整個拍賣機制,而且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拍賣物業的市場價格被賣家人為抬高。
根據阿德雷德時事信息網的報導,計劃中的新法規將對拍賣物業的底價,即賣家必須接受的售價做出明確規定:要求所設底價的溢價幅度,與物業首次掛牌指示性價格相比,不得超過10%。例如,一套房子在市場掛牌的標示價格是40萬澳元,如果在幾週後舉行拍賣,那麼意向買家會很清楚底價不會超過44萬。換言之,儘管買家可以開出更高的價格,但他們知道賣家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是44萬。
代理消費者事務廳長康隆(Patrick Conlon)表示,新法規對買家來說是個好消息。他說:「政府計劃實施新法規杜絕誤導性和不現實的拍賣價格。這將確保潛在買家在拍賣前對底價有一個合理的參考值。」他還提到,現行法律沒有對底價設定作出任何約束,因此拍賣底價和市場掛牌價之間沒有關聯性。
但業內人士對此持保留態度。他們認為新法存在缺陷,因為在物業成交之前,沒有人知道物業的真實價格,而這正是拍賣機制的核心。此外,目前的法律規定足以保護消費者避免因「低價誘餌策略」,即掛牌價遠遠低於賣家可接受售價,而遭受損失。
知名地產中介布洛克(Michael Brock)和布斯(Bernard Booth)近日公開警告新法將會毀掉拍賣機制。布洛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人們參加拍賣會的很大一部份原因就是為了對普遍的估價有一個大概的瞭解。「如果底價在拍賣前3個星期物業掛牌時就向市場透底,但這個時候沒有人確切瞭解有多少人對物業感興趣,那麼就可能降低市場對物業的期望,賣家會因此遭受損失。」他特別提到,如果賣家在拍賣之前發現有很多人對物業感興趣,應該有權利提高底價,但在新法規下沒有這樣的機會。
布洛克警告說,新法還可能促使賣家為了被低底價套住,人為地抬高市場掛牌價,但這會導致買家卻步。另一個可能的後果是,賣家為了規避底價規定,放棄公開拍賣,轉而通過私下銷售,邀請潛在買家提交意向書。這樣做,賣家或中介有機會假稱其他意向賣家已經報了更高的價格,達到抬高物業價格的目的。他說:「在拍賣會上,一切都是公開透明的,市場決定價格。而在新法規下,買賣雙方都會避開拍賣,這就毀壞了拍賣機制。」
地產中介LJ Hooker的施懷特(Richard Thwaites)擔心,新法規將損害賣家利益。「如果買家已經知道底價高於掛牌價的幅度不超過10%,那麼誰會願意出更高的價格呢?」
南澳房協主席喬頓(Greg Troughton)也表示,預先知道底價會給拍賣過程帶來很多不確定性。如果賣家知道無論市場興趣多高,成交價都不會超過底價太多,這可能促使他們以高價掛牌,結果造成物業無人問津。
政府回應業界批評稱,意向買家在拍賣前應該對底價有一個合理的預期。據說很多意向買家投訴抱怨他們在拍賣前支付了不少費用,包括建築檢測等,結果卻發現底價遠遠高出市場掛牌價。此外,新法規和現行法規相比,對違規的處理更加簡單,摒棄了冗長的法律申辯。
新法規的公共徵詢已經在7月26日結束,政府正在審議公眾反饋,計劃在年底前正式推出。反對黨正在徵求公共意見以決定是否予以支持。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