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琳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2012年2月28日,廣州市法院沒有按原定計劃對已經被監禁三年多的澳籍女企業家鄒婉玲(Charlotte Chou)宣判。這意味著對鄒婉玲的羈押將延長。
《悉尼晨鋒報》報導,週二,中共檢方突呈關於兩個銀行賬戶的新證據。檢方稱這兩個賬戶的資金流動情況能證明鄒婉玲挪用她所創建的私立大學(華南軟件工程學院)的公款。鄒婉玲的律師言辭激烈地批評檢方蓄意推遲提交證據,從而拖延整個案子。
主辯律師陳有西稱:「從訴訟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四年的時間,本案也已開庭過五次;而所謂新證據、這兩個賬戶的信息只用兩個月就可以調查得很清楚。在過去的三年多裡,在之前的多次庭審中,檢方沒有把其早就可以輕易獲得的賬戶信息提交給法庭。我不知道這個案子還要怎麼拖下去。我敦促法庭儘快宣判。」
鄒婉玲出席了週二的庭審。當日,她身穿藍色夾克,黃色獄衣(馬甲),手被銬著,腳也被捆著。然而,她顯得很平靜,還向來旁聽的、支持她的家人、前同事和澳洲領事官員微笑。鄒婉玲稱自己的案子「事實清楚」、自己是清白的。她還稱檢方對她的指控是一種人格「侮辱」。
庭審進行約一小時後,法官何醇祝(音譯)宣佈休庭,並稱判決書將在日後下達,但並未給出具體判決時間。庭審結束後,法警對鄒婉玲看管嚴密;她甚至沒有機會和家人(包括特意從悉尼飛往廣州旁聽的胞妹Fiona 鄒)打個招呼。
鄒婉玲案涉及商業夥伴間的長期爭鬥對中共司法系統官員的貪腐問題。鄒婉玲的支持者們(包括她的家人和目前正在躲避中共追捕的前情侶兼生意夥伴林永平)稱:學院的小股東朱漢邦行賄廣州當局,以阻止鄒婉玲出獄,這樣朱漢邦能繼續掌控鄒婉玲所創建的利潤豐厚的私立大學。
2008年6月,當她時年1歲的兒子正在睡覺時,鄒婉玲被中共警方逮捕(此後,鄒婉玲再也沒有見過兒子)。鄒婉玲先因行賄罪被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鄒婉玲因挪用公款的指控而在出獄當天又入獄。鄒婉玲堅稱所謂的挪用僅僅是還貸款,而且賬目記錄是非常清楚的。
鄒婉玲案和吳植輝(Matthew Ng)案有不少相似之處。吳植輝是另一位栽在廣東司法體系上的澳籍商人。吳植輝在華經營的旅遊業生意網易通(Et-China)很成功,但是,像當年風生水起的鄒婉玲一樣,吳也很快就身陷囹圄,被判13年的有期徒刑,而罪名是行賄和其它違反公司法的行為。吳植輝的律師稱:吳植輝在拒絕了廣州市政府所有的一家公司收購他的生意之後就立即面臨刑事訴訟。吳植輝正上訴到廣東省高院。
(責任編輯: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