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會與警方呼籲嚴厲打擊足球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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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荷蘭記者琮瑜報導)為打擊日益嚴重的足球流氓行為,多數國會議員和警方呼籲對有關2010年通過的足球法規進行修訂。此舉得到荷蘭皇家足球協會(KNVB)和荷蘭超級聯賽組織的支持。

在國會聽證會上,多數國會議員認為對於那些違反體育場禁令的球迷,應採取更嚴厲的法律制裁,並增加罰款金額。例如,最長的禁令期限應從目前的3個月延長至1年,而且在全國所有的球場都適用。最高罰款金額應增至7600歐元。警察工會NPB和ACP也都支持這一議案,同時他們也批評各地政府沒能充分利用法律打擊足球流氓行為。

面對警方工會的指責,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烏特勒支等2大城市市長都拒絕接受。阿姆斯特丹市長艾伯哈德∙范德爾拉恩(Eberhard van der Laan)承認,新的足球法律尚未帶來預期的結果。但他否定警方指責該市經濟利益置於安全之上,在比賽期間允許球場附近的酒吧繼續對外營業。該市曾試圖通知警方有關10名臭名昭著足球流氓的情況,但卻被阿姆斯特丹法院否決。

烏特勒支市長阿萊德∙沃爾福森(Aleid Wolfsen)表示,他傾向制訂一個更嚴格的法規。在2011年12月烏特勒支足球隊主場對特溫特隊比賽後爆發嚴重騷亂事件,沃爾福森曾對被捕的一些足球流氓實行2年的禁令。但現在他認為當時的那份禁令時效應該更長較好。

鹿特丹市長發言人表示,執政黨自民黨(VVD)和基民盟(CDA)都認為各市應嚴厲打擊足球流氓行為,但相關法規也應必須修訂完善。

目前,工黨(PvdA)和自由黨已經提交一份新足球立法草案,將足球流氓禁令執行區域擴大,時效更加長久。

責任編輯 李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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