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22日訊】當飛機降落巴黎戴高樂機場,在行李傳送帶旁等到機器停了還不見行李出來,而下一站的行程時間正緊,讓人焦急地不知該怎麼辦!這是在旅客川流不息的法國機場經常發生的事情。根據國際航空電訊集團公司(SITA)最新統計,在過去的一年,全球24.4億飛機乘客飛落世界各地機場,而同一時間,因晚到、損壞或者是丟失,滯留各大機場的行李有三千萬件。
勞倫斯•吉拉德(Laurence Girard)是位法國跨國公司的管理人員,定期乘飛機往返於里昂、巴黎和歐洲各國的多個城市之間。他說,一次從巴黎中轉,回到里昂機場,人到了行李卻還沒到,在機場耽誤了幾個小時,向航空公司申報後,只有空著手回家,幸好機場第二天有專人把行李送到家。
可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像吉拉德這麼幸運。據SITA的統計,三千萬行李中,有3%再也無法找到它們的主人,要麼是行李標籤被撕走,無法找到失主聯繫方式,要麼是沒有被報失的,有的甚至是被人偷來留下的。
機場行李為甚麼會丟?
行李丟失,有一半的幾率是因為中途轉機的時候,時間間隔太短,當人都要跑向下班飛機的時候,行李往往來不及轉機,只得留在機場,等待下一班飛機。還有的情況就是天氣問題,也會導致行李被耽誤運上飛機。2010年底,由於冰島火山事件和幾場大雪,全歐洲有30萬航班被取消,更導致行李中轉問題嚴重化。
行李丟失後怎麼辦?
當找不到行李的時候,應第一時間到所搭乘航班櫃檯報失,並索要報失單據。隨後,失主應該在限定期限內向航空公司寄信報上損失金額,根據蒙特利爾國際運輸公約(la convention de Montréal),如果是行李受損,期限是7天,如果是丟失或晚到,期限是21天,該規定在全歐洲50多個國家通用。如果是華沙公約(Convention de Varsovie),限定期限分別是3天和14天。值得強調的是,寄信裡最好附上行李清單、物品的發票和照片。
如何獲得賠償?
一旦經航空公司確認行李晚到或丟失,航空公司必須為乘客預付購買基本日常用品(衛生用品或衣物)的費用,限額100歐元以內。同時,根據國際運輸公約賠償規定,若是行李丟失,乘客可獲最高1131特別提款權(droits de tirage spéciaux 簡稱DTS)作賠償。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它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它貨幣,且市值不是固定的(如1131DTS要根據當天貨幣兌換率計算轉換)。
怎樣避免丟失的發生?
根據法國業內人士建議,要減少行李丟失的機率,在選擇中轉航班時,時間間隔最好不要太短,2到3個小時是最佳的。還有,託運行李箱裡應避免放貴重物品,如錢、首飾等。如果行李攜帶有如照相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時,建議買一份保險。
另外,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會建議乘客在行李箱上繫上比較堅硬的標籤,如皮套,寫上個人的詳細聯繫方式。及時把舊的標籤換掉,避免發生誤會錯亂。還有,買個顏色搶眼的行李箱,綠色或紅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