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6日專電)中國大陸企業集團承包越南國家建設工程未達品質標準,應官方要求賠償590萬美元,成為越南第一次向外國承包商索賠成功案例。
「青年報」今天報導,中國化學物質建築集團是越南海防(Haiphong)省廷武(Dinh Vu)化肥工廠的承包商,由於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且工程品質未達標準,必須賠償合約損失,總金額590萬美元。
報導說,廷武廠是越南最大的高品質化肥生產廠之一,雙方合約總值1億7200萬美元,工廠在2003年動工,到2009年才完成基本建築,進度嚴重落後,違反合約要求,大陸集團要賠償200萬美元。
廷武廠也指出,由於工廠技術未達標準,化肥品質差,不符合約要求,大陸集團另外賠償290萬美元。
此外,工廠實際產量與合約不符。原要求每年產量要達33萬噸,但2010年最大產量只有15萬噸,也由於工廠至今仍未完工,大陸集團要賠償投資者100萬美元。
據報導,這項工程屬國家A級建設項目,得到越南政府優惠待遇,但工程嚴重延誤,驗收工作屢遭阻礙,政府當局要求承包商報告實際狀況。
越南化學物質局也指出,廷武廠量產後,嚴重影響周邊環境。希望主管單位儘快找出方法克服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