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菲傭洗衣水混入開水給僱主飲用 判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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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4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香港一名29歲菲律賓籍女傭,因為將爽身粉和洗衣水混入開水,給僱主一家飲用,被法院被裁定3項有意圖損害他人而施用毒藥罪名成立,判決4個月15日。

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她作為家務助理,責任是照顧僱主一家,但被告卻將爽身粉和洗衣水混入開水內,罪行嚴重,必需判處監禁。

案發在今年5月,被告在僱主的寓所,將有關物品混入開水,女僱主和母親飲用後,並將這些開水開奶給5個半月大的兒子飲用,女傭其後被捕。她聲稱有關做法是宗教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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