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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 駭人聽聞的十一歲男童陳嗣善被撕票案,廣東省公安廳昨日知會本港警方,透露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已批准對三名在內地落網的疑犯進行臨時逮捕,當中包括一男一女本港居民及一名內地男子,換言之三人將在佛山法院審理。根據內地法律,倘他們被判處有關罪名成立,將面臨被槍決。
東方日報報道,據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消息透露,省廳在昨日上午已就這宗香港綁票內地收贖金的案件資料,正式通報北京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和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省廳同時向公安部表示,希望將兩名在佛山收綁票贖金的香港居民,暫時扣押在佛山,然後交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作進一步審理,假如證據足夠,兩人將連同那名內地男子接受法院審訊。
公安部刑偵局已同意省廳的做法,認為兩名涉案港人在內地收取贖金的行為,已構成在內地犯法,可按照內地法律交當地法庭開庭審訊,而毋須馬上移交香港。
知會港警不移交疑犯
粵省公安廳負責預審的官員昨日透露,根據刑法第二三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綁架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該官員表示,根據香港警方提供的初步資料和在佛山被捕的三名疑犯的口供,兩名香港疑犯涉嫌參與整宗綁架案,在殺死肉參後再在內地收取贖金,從犯罪行為上,已是犯刑法中的綁架罪,且情節嚴重,根據內地法律,會被處死。
負責往深圳及佛山協調兩地刑事偵查部門對這宗綁票案作搜捕行動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李川已經回港。李川離開內地時,負責此案的內地公安機關官員已口頭通知他,暫不會交還兩名港人疑犯,並告知兩疑犯有機會在內地接受審訊,而干犯此案的最高刑罰將會是槍斃。
探員搜草叢後撒溪錢
本港方面,昨午一時,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再到啟業其中一名在佛山被捕陸姓疑犯寓所調查,利用「單波段光源機」在屋內套取指模;其後模擬綁匪棄屍路線,沿啟賢樓行至發現屍體的樹叢作地氈式搜尋,探員手持竹、棍撥開草叢及垃圾仔細檢查,又焚香及撒溪錢以祭亡魂。
在佛山被捕三名疑犯,包括香港男子陸×康(十八歲),其較他年長女友鍾×賢(廿八歲),以及貴州男子楊×貴(廿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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