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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19日,一名認證法官完成一項史無前例的判決,一名離婚父親可停止支付其學習成績不佳,且因舉止失當,無法如期四年內畢業的兒子大學學費。
據紐約時報報導﹐由艾塞克斯(Essex)遺囑認證法官史第文斯(JohnC.Stevens)所做成的裁決為,每一位小孩在接受扶養及資助時,亦須承擔自己的義務。案例中的離婚父親固然有責任支付孩子的學費,然而這名兒子亦應盡力達成自己份內的義務-完成學校教育。
支持此判決的家庭行為律師蓋瑞.泰德表示:“我認為這項法令最有趣的一點是,法院表達了所謂身為接受扶養的孩子所應盡之義務,可是一般說來,你會較注重雙親的財務責任”。
判決亦強調了身為父母,不管是擁有婚姻關係或離婚,雙方應負的不同責任。
該離婚父親喬治.威尼,已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過世,他的資產律師斯吉克特表示:“在一個完整的家庭,沒有人會上法庭,要求法官對你的父母下令支付學費,然而在一個離婚家庭,你可以這麼做”。
威尼的前妻法蘭西絲.威尼,被法院的判決深感震驚,她表示,之前對前夫已做了許多讓步,只為了他同意支付兒子大學的學費。
法蘭西絲說:“這個判決毀了我兒子,我的丈夫身價數百萬元,可是我的兒子一毛也得不到”。她表示,自從一九九年五月,她的前夫停止支付兒子的教育費起,她只能將房子抵押貸款,以支付兒子波士頓大學的學費。此外,她還得清償與前夫對簿公堂的五萬元法律費用,另外,關於喬治.威尼死後遺留下的資產處理,法院正持續審理當中。(//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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