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律师﹕申请职业移民第3类EB-3

葛罗格瑞-施斯坎(Gregory Sisk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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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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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罗格瑞-施斯坎(Gregory Siskind)是田纳西州孟菲斯施斯坎-苏瑟(Siskind Susser)办公室的合伙人。从范德堡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以优异成绩毕业后,他获得芝加哥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施斯坎先生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的成员、纽约Hebrew Immigrant Aid Society的董事会成员、美国律师协会(ABA)的成员并担任LPM出版委员会的行销副主席。他亦是几本书的作者,包括“J Visa Guidebook”和“The Lawyer’s Guide to Marketing on the Internet”这两本书。施斯坎从事所有移民法领域的业务,尤其是关于健康保障和科技产业的移民事务。您可以通过 [email protected] 与他联络。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征得作者同意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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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职业移民第3类优先EB-3类的申请案都要求有一份工作和劳工认证(劳工认证程序在其他文章中会有更深入的讨论)。职业移民第3优先(EB-3)分三个子类别,是给有学士学位的专才(professional)、熟练技术工作者(skilled worker)、及其他非技术工人(Other Workers)。不管EB-3类的签证总名额是多少,每年都只有10,000的签证名额提供给“其他非技术工人”类别。结果是“其他非技术工人”类别申请案件日积月累,截至2005年年中,“其他非技术工人”类别总共积压了将近六年的申请案件。而其他EB-3子类别,最近也开始延宕。在接下来的几年内,预估将有越来越多的超额申请数量。因此聪明的申请者必须及早规划以取得其永久居留权。

何为美国移民局定义的符合第3优先移民的专业工作者(professional)?

此类只提供给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的申请人。不像H-1B非移民类,申请人无法藉由工作经验年资来抵掉教育门槛的要求。所谓的专业是指其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学士以上的学士。这两种要求似乎意指同一件事情,但并没有规定申请者的学士学位必须与工作相关。

何为美国移民局定义的符合第3优先移民的技术工作者(skilled worker)?

要符合成为技术工作者,雇主提供的工作职位必须要求申请人具备至少两年的技术训练和相关经验。外籍劳工必须要符合此必要的背景,不过若工作招聘没有两年的技术训练和经验的要求,外籍劳工即使拥有两年训练和经验也不能符合移民局定义。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一个职务是否需要技术劳工是由劳工部透过劳工认证认可的。由于“其他非技术工人”类别审核进度的延宕,雇主向美国移民局出示相关文件,证明其提供之职位确实需要至少两年职业训练和经验就显得至关重要了。不过最主要的争议是在于雇主与劳工部之间的认知冲突引起的,雇主深信其职务真的要求两年的技术经验,而劳工部也许不这么认为。因此这项争议需要在递交申请第3优先移民文件之前获得解决。

何为美国移民局定义的符合第3优先移民的“其他非技术工人”?

这个类别包含了“非技术劳工”,劳工部将之定义为少于两年的职业训练或相关经验。因为此类别一年只有10,000的签证名额,不管EB-3之签证总额有多少,所以该类申请有大量的积压,目前已累积大约六年之久。

申请第3优先之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劳工部批准劳工认证之后,或者不需要劳工部批准劳工认证(譬如护士类别的Schedule A),第3优先移民申请可能可与调整身份的申请同时进行,所需要的表格是移民申请的I-140和调整身份的I-485。这些表格,连同劳工认证、雇主的信件、其他证明文件和申请费用,一起送交到相应区域的移民归化局服务中心。

正常的申请文件必须包括雇主能支付薪资的财力证明,薪资必须不低于普遍工资(prevailing wage)。另外还必须提出此职位为优先工作性移民类别的证明,而在EB-3的类别里,这项证明将视申请文件为哪一子类别而定。这些文件可以来自劳工部、或是工业标准所提供。最后,申请文件必须附上外籍劳工符合此职位要求的证明,譬如说学士学位的影本或是工作经验的证明。

如果美国移民局批准了申请案,申请者就可以调整在美居留身份或者向当地美国领事馆洽询,申请永久居留权。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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