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06年的忽里勒台大会上,成吉思汗还颁布了大蒙古国根本大法,也是无论皇族、贵族、官、军、民都必须统一遵循的大法令《大扎撒》(意为“大法令”),又称《成吉思汗法典》。这部法典被视为世界上第一套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也被视为世界最早的宪法性文件。
在蒙古语中,“扎撒”意为军令、法令。通常在每一次战斗前,蒙古人的将领都会对士兵下达一些命令,这其中有一些军令和法令是必须要遵守的,并适用于所有的人。由此蒙古人逐渐将这些需要共同遵守的军令和法令上升到相应的制度,并要求所有人遵守。
比如1202年,成吉思汗率部进攻塔塔尔部的战役前,曾颁布这样的军令:“战胜敌人时,不可贪财。战胜了敌人,那些财物都是我们的,我们共同分配。如果被敌人打退,退到最初冲出去的原阵地,就要反攻;退到最初冲出去的原阵地而不反攻者,处斩!”军令的主旨是部众在取得彻底胜利后再行分配战利品,而非因抢夺战利品任由失败者逃散,导致他们再度聚集后反击。
比如1204年,成吉思汗颁布了有关编组千户、百户、十户、委派参谋官、组织怯薛军的扎撒令。
上述两个军令都被收集在《大扎撒》中。或许,在很早的时候,成吉思汗就已经看到了他统一蒙古之路,开始正式思考国家的法典与制度了。
塔塔统阿创蒙古文字 编撰《大扎撒》
事实上,早期的蒙古人并无自己的文字,因此早期的扎撒令也没有明文的记载,而是依靠口诵心记的方式传下来的,直到1204年成吉思汗在进攻乃蛮部落时俘虏的乃蛮部的掌印官畏兀儿人塔塔统阿创造了蒙古文字后,才发生了改变。
根据《元史》记载,塔塔统阿满腹经纶、聪明睿智、能言善辩,精通乃蛮国回鹘文字,很受乃蛮汗廷器重,不仅被太阳汗尊为国师,还是太阳汗执掌汗廷金印的大臣,同时管理钱财和粮秣。
在成吉思汗攻打乃蛮部时,太阳汗重伤而死,乃蛮贵族、大臣四散逃跑,塔塔统阿也怀揣乃蛮国金印逃走,但最终还是被蒙古人擒获。他被送到了成吉思汗大帐前,成吉思汗早就听说过他的才能,因此决定亲自审问他。
成吉思汗问道:“乃蛮的土地和百姓都已经全部归附了我,你携带金印逃跑有什么用呢?”塔塔统阿道:“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只能不惜以死来完成这个职责,怎么敢有其它的想法!”
听罢,成吉思汗感叹塔塔统阿是一位忠贞之臣,并进一步询问金印的作用。塔塔统阿说:“国库进出钱财和粮食、汗廷重要人事任命等重要文书,都要用金印作为印鉴来使用,以作为凭信。”成吉思汗深以为然。
从这以后,大蒙古国也开始使用印章,用汗廷大印来处理各种重大事务。成吉思汗还任命塔塔统阿为御前大臣,仍命其掌管蒙古大汗大印。为成吉思汗的气度和胸襟折服的塔塔统阿自此跟随在成吉思汗的左右,为其效忠。
成吉思汗还让熟知畏兀儿(又称“高昌回鹘”)文字的塔塔统阿教授诸王回鹘文字,以“畏兀儿字记蒙古语”,并让其以回鹘字母创制了回鹘式蒙古文。这种文字自右往左,从上往下书写,因此南宋的孟珙在《蒙鞑备录》中就称其为“如中国笛谱字也”。另一位宋人彭大雅在《黑鞑事略》里的描述就更为有趣:“其事书之以木杖,如惊蛇曲引、如天书符篆、如曲谱五凡工尺……”
此外,成吉思汗还让塔塔统阿将大蒙古国建国前后颁布的一系列扎撒令选择性地编撰成文,订立青册,藏于金匮,即《大扎撒》。
成吉思汗规定,每逢新大汗即位、诸王集会商谈大事以及军队调动等情况时,都须要聚众诵读《大扎撒》,并按此执行。渐渐地,该仪式被很好地保留了下来。
《大扎撒》的主要内容
《大扎撒》古本在元末明初毁于战乱,其后失传600余年,其内容散落于众多史料之中。由于史料文献不但多、杂且涉及英文、古体蒙古文、现代蒙古文、汉文等8种文字,所以真正还原其内容是件很艰巨的工作。
2007年,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经过历时14个月的研究,还原了《大扎撒》的主要内容,其涉及国家制度、社会管理制度、役税制度、驿站制度、军事法、行为法、诉讼法等多个方面。
《大扎撒》的第一条就是“天赐成吉思汗的大扎撒(法令)不容置疑”,再次明确成吉思汗的权力来自上天。第二条是要求所有蒙古人必须遵循大扎撒,“这样长生天就会保佑我们完成大业”,“大扎撒不能改变,必须千年、万年、世代遵守下去。”
从第三条到第八条,《大扎撒》确立了忽里勒台(大会)制度,即大汗必须由此推举,任何家庭成员未经推举而攫取汗位,都要被处以死刑。此外,要求大蒙古国儿童必须学习畏兀儿文字;男子年满15岁皆有服兵役的义务;每个人不论贫富与贵贱都平等参加劳动;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尊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任何一种宗教都不得享有特权。
第九条和第十条则明确了社会组织实行十进制,即分为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建立户籍制度,即每个人都辖属于十户、百户和千户,不得随意迁移,并承担劳役。
在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涉及役税制度的条款中,为了支持宗教,明确“各宗派教主、教士免征赋税,免服兵役和驿役”,“贫困的民众、医生和有学问的人免征税收”。
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谈及驿站制度,指出驿站的职责是收集情报、传递信息、保障通商、保障官员和使节通行。成吉思汗依靠被称为“飞箭信息”的快速乘驿系统,不仅使各地信息快速抵达,而且也可使接收者及时接到命令。据说,蒙古的乘驿系统横跨整个大蒙古帝国辖区,从西边阿尔泰山山脉到东部穿越长城直到进入中原的入口处,这对于四处征战的成吉思汗是相当重要的。
在涉及军事方面的条款中,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谈及狩猎,“大蒙古国建立以狩猎为基础的军事训练制度”,其中有“狩猎结束后,要将伤残的、幼小的和雌性的猎物放生”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述及了与战争有关的事宜,如宣战、军队编组、军队将领职责、交战、财物分配、保护战死者等。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一条谈及怯薜制度。
涉及蒙古人行为法的条款有十八条,诸如“ 民众对待国人要温顺”“经过三位以上贤人一致认可的话为可靠的话”“嘉奖少喝酒的人,重用不喝酒的人”“杀人的处死刑”“男子与女子公开通奸或通奸被当场抓获的,通奸者并处死刑”“以歪门邪道伤害他人的,处死刑”“撒谎的处死刑”“偷盗他人重要财物的,处死刑”“保护草原,保护马匹,保护水源”等等。显然,蒙古人对于随意杀人、通奸者、撒谎者不仅视为严重的罪行,而且都将对这类犯罪者处以很重的刑罚。
《大扎撒》还提及如果蒙古黄金家族成员违犯了法令,也将被予以处罚,处罚方式有口头训诫、流放、关进监狱以及通过宗亲会议作出处理决定。黄金家族指的正是成吉思汗家族。也就是说,法律的执行和责任的承担始于最高层,包括大汗和其家族成员。
从《大扎撒》的内容不难看出,成吉思汗在蒙古帝国内提倡平等自由、信仰自由,要求蒙古大地上的每个人互敬互爱,不得通奸、不能盗窃、不作伪证、不弃主谋反,尊重穷苦人,尊重医生、有学问者和教士等。法典无疑蕴含着民主制的内涵,因此被视为蒙古贵族共和政体制度。
尊崇“长生天”是成吉思汗一生的信仰
《大扎撒》的第一条是“天赐成吉思汗的大扎撒(法令)不容置疑”,第二条是要求所有蒙古人必须遵循大扎撒,“这样长生天就会保佑我们完成大业。”可以说,尊崇“长生天”是成吉思汗一生的信仰。
在《蒙古秘史》中,“长生天”一词与“上天”或“天”等词是经常出现的,其中“长生天”一词在《秘史》中一共出现十四次。第一次出现在第172节,在成吉思汗上了克烈亦惕部王汗的当,军队遭到突袭、四处逃散后,成吉思汗见到博尔术捶着胸说:“长生天知道!”最后一次出现在第275节,巴特尔说“蒙长生天保佑”攻破了篾格惕城,俘虏了斡鲁速惕百姓,使十一国百姓归顺了。斡鲁速惕人,即今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人的先民。
在出现的十四处中,除了一处说“长生天知道”外,说“蒙长生天保佑”的共有四处,谈到“长生天气力”的有五处,言及“长生天作主”和“长生天的圣旨”共三处,还有一处谈到“长生天给我们敞开了门闩”。
有国外学者认为,蒙古人对苍天的看法承袭了匈奴、突厥族的“苍天”观念,如在突厥碑文中有天生可汗的说法。具体看成吉思汗尊崇的“长生天”,尽管不像汉人的“天命观”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但应该也具有上天做主、上天保佑、上天指定人间君主等内容了,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成吉思汗在登基仪式上要接受“长生天”之命的宣告、为何“长生天”会写入《大扎撒》中。那就是成吉思汗和其继任者乃至全体蒙古人都要记住,蒙古大汗的权力来自上天,只有遵循上天的意志,才会得到上天的护佑。
《大扎撒》跟随蒙古西征脚步
其后,随着成吉思汗以及继承者西征的脚步,《大扎撒》也传入西方世界。因为蒙古军队所到之处,尤其是其建立的汗国,必推行成吉思汗律法。
蒙古军队第一次西征结束后,成吉思汗把开拓出的辽阔疆土分封给四位嫡子,其中长子术赤的封地在钦察。蒙古大军第二次西征后,术赤之子拔都建立钦察汗国(也叫金帐汗国),定都萨莱城(今伏尔加河入里海处),开始了蒙古人对罗斯长达两百多年的统治。
拔都在罗斯建立金帐汗国后,大力推行《大扎撒》。而术赤封地中的莫斯科—罗斯只是很小的一块封地,但蒙古人在罗斯组建了大型邮政系统、登记人口、整顿军制、征收赋税、改善东欧平原的信息交通,由此推动了莫斯科—罗斯的发展,并发展成为后来的俄罗斯帝国。
在1206年忽里勒台大会举行四十年后,意大利传教士普兰‧迦儿宾从蒙古回来,他在撰写的《蒙古史》(《普兰迦儿宾行记》)中写道:“比起世界上的任何民族,蒙古人都更服从于自己的统治者。他们崇敬长官,不敢撒谎,人与人之间也少有争吵或谋杀,仅有小小的偷盗行为。倘若他们中间有人丢失了牲畜,拾到的人很可能会归还原主,而不会占为己有。女性很看重节操,即使在她们尽情欢愉时也是如此。”而这正是成吉思汗颁布的《大扎撒》带来的深刻变化。(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蒙古秘史》
《元史》
《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
《中国历代战争史》(元朝) 台湾出版
《成吉思汗法典》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成吉思汗法典》推动莫斯科崛起
《蒙古帝国兴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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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