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庆(517—566)字更兴,河东解(今山西解县)人,于南北朝时代北魏、西魏、北周为官。他长得相貌堂堂,威仪端肃,而且机敏善辩。在任宦生涯中不仅勇敢执法,不畏权势,耿直无所回避;而且更善于深思明辩,以“守正明察、雪冤辨屈”载于史册。
西魏大统十年(544)柳庆以大行台尚书都兵郎中、兼任雍州(今陕西西安西北)别驾。 广陵王元欣本是皇室懿亲,其外甥孟氏倚仗皇亲国戚的威势,屡次横行不法,历任的地方长官都奈何他不得。柳庆出任后,正好又有人揭发他盗牛。柳庆传讯审问,得知情况属实后,促令他戴上桎梏到监狱去等待处理。心有所恃的孟氏不仅毫无惧容,而且公然向柳庆挑衅地说:“今若加以桎梏,后复何以脱之?”“以好戴不好脱 ”来要挟柳庆,而且王元欣也派遣专人专程赶来为孟氏辩白,声称他无罪,孟氏由此更加骄横。柳庆立即召集全体僚属,当众声色俱厉地痛斥了孟氏依恃权戚,侵虐百姓的种种不法行为,并令吏卒当场将孟氏笞死。从此以后贵戚敛手,不敢侵暴百姓。
有个商人随身携带着二十斤黄金来京师长安进行交易。租借人房屋居住,每次外出都自己拿着房门的钥匙。奇怪的是没有多久,房门锁闭如常,但黄金却不翼而飞了。商人怀疑是房主人偷的。县衙官府也认定是房主人偷的,严刑拷打之下房主人也认罪了。但案件上报到郡里复审时,时任郡主簿的柳庆观察房主人的脸色、言辞和神情,觉得可能有误,判知极有可能是房主人在严刑逼供下被迫认罪的。因此柳庆不但未加讯拷房主人,反而找来商人,问他说:“你的钥匙经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回答说:“我总是随身带着。”柳庆听罢不禁暗暗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的推测又多了几分把握,于是他又追问道:“你可曾与别人一同住宿过吗?”答说:“没有。”柳庆又问道:“近日里你可曾与别人一同喝酒?”商人回答道:“前一阵子曾与一个僧人痛饮过两次,第二次竟醉得大白天就昏睡着了。”
柳庆微笑着,听罢商人的答话,感叹地对他说:“僧人才是真正的盗窃犯啊!”商人不禁惊愕地抬起头,疑惑地问:“房主人不是已经承认了吗?怎么会是那位僧人呢?”柳庆不厌其烦的解释道:“房主人只是因为挨不过刑讯痛苦,才被迫自诬犯罪的,并不是真正的盗窃犯。那位僧人无缘无故地与你畅饮欢宴不止一次,你想过他是什么用意吗?这一定是寻找机会行窃了。你醉得白昼昏睡,他就得到了作案的机会了,所以说那个僧人才是真正的罪犯。”商人听罢不禁连连点头称是。柳庆当即派遣衙吏前往逮捕那个僧人,但那“僧人”原本是个盗贼伪装的,早已携金潜逃。后来他被捕获归案,商人所失的金子也被全部查获了。
宋人郑克这样赞誉此事,说:“庆之明察,亦可称矣。用以释冤,尤为美也。”
大统十二年(546),柳庆升任为计部郎中,仍然兼领雍州别驾的职务。有一家胡人被抢劫,当地郡县虽经多方蒐查,却始终都弄不清盗贼的下落,许多街邻左右、无辜百姓都被牵连拘捕。最后束手无策的郡县长官,将这桩毫无头绪的悬案交给了柳庆。
柳庆调查时,四邻都称只知参加抢劫的盗贼人数众多,其余则一概不晓。得知此情况后,柳庆认为盗贼极有可能是一群没有多少过深交谊的乌合之众,彼此必定有猜度疑虑,互不放心。这种心理可以用“巧计诈谋”的方法来捕捉。于是柳庆便拟写了一封匿名信,公开贴在官府门口,信中写道:“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自首,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随后,柳庆又公布了“自首免罪”的文告。过了两天,广陵王元欣的家奴自己反绑了双手,到告示下面自首。根据这条线索进行了追踪审讯,很快就把这伙盗贼全部捉拿归案了。
北魏孝文帝曾对执法官有过一段精辟的评论,他说:“廷尉所有人命之大事,须心平性正,抑强扶弱,不避权势,直情折狱者,可为上等。”而西魏的柳庆,就是这样的上等执法大臣。
(事据南北朝十一史之《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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