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1年06月28日讯】由于移民法律规定,政治庇护必须在来美一年内申请才可批准绿卡,导致很多来美超过一年的移民与绿卡无缘。也有很多移民由于不知道这条法律,申请政治庇护被批准暂缓递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也就是俗称的A10卡。获得这种卡的移民可在美国合法停留和工作,但一旦离开美国过境,就会被取消A10卡,被拒绝入境。同时A10卡也不可以申请在国内的配偶和子女。甚至大多数A10卡是不可以通过劳工或婚姻转成绿卡的。甚至有些移民在获得A10卡以后不慎触犯法律,被取消A10卡转为递解令。
也就是说来美超过一年申请政治庇护拿到A10卡的机会是非常大的。很多移民由于已经在美国结婚生子,显然已经超过了一年的申请期限,法官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批准绿卡,连A10卡都不予以批准,要求申请人递解出境。 那么怎样在来美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得到绿卡呢?
首先是这个一年期从何时起算。一年期的起算应该是以最后一次入境的时间为准,如果申请人已多次来美,那么前几次的时间不用算在一年期以内。比如同达律师楼的客人,来自东北的刘女士,她曾经在2001年公派来美商务考察三个月,到期按时离美,后又在2006年3月再次来美,当她在2007年1月申请政治庇护的时候,她的申请就是在一年以内递交的,而2001年那次来美的三个月是不用算在内的。
一年期的起算对于不同身份入境的人也不一样。用有效证件来美的人和偷渡来美的人一年前的起算时间是完全不同的。同达律师楼的客人中有很多在美国持有效身份进入美国并且已经工作和学习了很多年,但是仍然符合一年内申请的条件,仍然通过政治庇护拿到了绿卡。但是这种一年期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专业律师的建议,每个案件都不同。
一年前耽误了并不是给绿卡判了“死刑”,通过专业律师的建议仍然能让绿卡“起死回生”,因为这个一年以内必须申请政治庇护的法律也是有例外的。但是想让法律开“特例”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不仅对于申请政治庇护的理由有特殊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家庭环境也有要求,甚至对于申请者的健康状况也有要求。
例如该律师楼的客人,来自福建的林女士,2006年来美后由于在中国的经历导致她罹患严重的抑郁症,无法正常生活,2008年她在宗教信仰的帮助下从获新生,并提出政治庇护,于今年4月份得到政庇绿卡。
再如来自河南的王先生,2004年来美后在美国与绿卡身份的妻子结婚并生下两个孩子,之后由于参加了一些社会团体并在其中担任重要成员,构成了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于2008年申请了政治庇护,今年5月份被批准政庇绿卡。
来自福建的杨先生,1998年来美后与未婚签证(K1签证)入境的妻子结婚,2007年以计划生育的原因申请政治庇护,在申请过程中参加了一个社会组织,导致个人情况发生变化,2010年政治庇护获得批准,与妻子先后得到绿卡。
来美超过一年的政治庇护申请人如果符合法律的例外,一样也是可以获得绿卡,并让家人因此受益。但是由于这些例外并不是每个人每个案件都符合条件,这些申请须得经过律师的专业分析和详细建议,才可以进行申请。一旦申请不当,也会面临被递解的危险。所以来美超过一年的移民不要对获得绿卡感到前途渺茫,经过律师的建议,绿卡很可能就在眼前。
来美超年的移民除了可以通过政治庇护得到绿卡外,还有另一个途径就是申请十年绿卡,我们将在下一次的文章中为大家详细讲述十年绿卡的申请步骤和所需条件。(本文由同达律师楼提供)
同达律师楼仝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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