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颁外佣居权暂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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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11年10月27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林怡香港报道】外佣居港权案,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入境条例》相关条文违宪,政府提请法院颁令暂缓执行裁决,昨日被高院拒绝,法官认为目前毋须颁布暂缓令。外佣团体欢迎判决,呼吁当局应促进港人与佣工之间和谐相处,不要危言耸听制造恐慌。

高等法院9月30日就首宗外佣居港权案裁定限制外佣申请居港权的《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即是超过12万住满7年的外籍佣工有资格申请居港权,港府就此提出上诉,并要求在上诉有结果前暂缓执行判决。

代表政府的大律师彭力克昨日在庭上表示,如果没有暂缓令,政府要处理外佣居港权申请,一旦上诉庭推翻原讼庭的判决会带来严重的损害,但是如果不处理外佣申请个案,可能会构成藐视法庭。

大法官林文瀚不同意,表示早前裁定《入境条例》条文违反基本法,只是适用于该宗案件,即使法庭颁布暂缓令,也只适用于该宗案件的当事人,他不认为当局处理其它同类申请时,会作出导致蔑视法庭的决定,所以目前毋须就外佣居权案颁布暂缓执行令。他又说,政府现在都有收到外佣申请,也是暂停处理,不会构成藐视法庭。彭力克要求休庭寻求指示之后,同意法官讲法,不需要发暂缓令。

不过法官表示,如果政府不处理外佣居港权的申请,可能有申请人会提出司法复核,法庭会再处理。

至于第一宗官司胜诉的外佣有否居港权,林文瀚表示这不是由法院处理,应交由人事登记审裁处根据法院的裁决处理。

外佣团体不组织申请居港

外佣团体欢迎裁决,亚洲移居人士联盟发言人埃曼说:“我们对法院判决感到非常高兴,希望政府停止散布恐慌言论,要促进港人与外佣和谐共处。”他表示已预料到裁决结果,认为外佣居港满7年,应该有权申请居留权,“我们会观望政府与人事登记审裁处会否执行法庭的指示。”埃曼强调不会组织外佣申请居港权,由外佣自行决定,但希望当局不要妨碍人们申请,“我认为如果当局停止或暂停处理(居港权申请),这并不是好现象,似乎违反了法院判决的精神。”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党魁梁家杰表示,高院的裁决意味着合资格的外佣可提出申请,但入境处可以决定何时处理,可以1年、2年或3年后才批,没有任何人可以逼入境处在3星期内作出决定。他指出,高院的裁决也确认了入境处有足够的行政权力把关和守门口,没有必要向法庭申请这权力,入境处绝对可以等到终审法院有裁决后,才处理有关申请。他又说,裁决也显示所有关于要求立即释法的讨论变得没有意义。

人权监察:反对释法毁法治

香港人权监察欢迎高院的裁决,认为任何宪制权利都不应以暂缓令或其它行政手段拖延。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说:“法治其中一个重要标志是政府可以输官司。我们乐于见到法庭无惧政治压力,独立地依据法理作出裁决。”他强调就外佣居权释法会破坏香港法治,期望当局及政界不要牺牲法治,自毁长城,“只要找一个太上皇的政治机构再行释法,就可以强制法庭跟从,作日后法庭审判之用,这个地方的‘法治’已经成为当权者的私器了。”

关注平等机会的团体也表示欢迎法院判决。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说:“今日法庭判决还这一班家庭佣工一个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我们希望香港政府尊重判决,香港入境处执行这个判决,也在这里呼吁香港公众人士和香港社会接纳法庭的判决,尊重香港的法治精神。”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稍后会见记者表示,欢迎高院法官表明暂缓处理外佣居港权申请,不会构成藐视法庭,政府继续暂缓处理有关申请。他说,政府认为现阶段毋须改变现有输入及雇用外佣的安排。政府同时继续寻求尽快上诉,推翻原讼法庭对外佣居留权的裁决。

菲母子复核押后裁决

另外,昨日高院继续审理另外二宗外佣争取居港权的司法复核,申请人是一对菲律宾母子,代表律师李志喜表示,母亲Joseophine B.Gutierrez 1991年来港当佣工,1996年诞下儿子,其后与生父失去联系,儿子现时在本港读书。两人已融入香港生活,并定期参加教会及其它活动。但入境处人事登记审裁处没有考虑上述因素,否决了两人的居港权申请,做法并不合理。

但代表政府的大律师表示,入境处批出居留权时会考虑申请人的原意及行动,即使母亲在港参与宗教活动,不完全等如她有居港原意;而其子虽在港成长,也难以确定他的居留意向。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押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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