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5日訊】中國警察是中國人收入中比較高的了吧,一個5000-10000元人民幣的合法收入還不包括其他各種灰色黑色收入,比起下崗工人和新工作大學生月1000元多甚至更抵的收入,實在是讓老百姓羨慕!而他們工作的環境更不是一般人所企望的,大街上呼嘯而過的警車不但不受紅燈的限制而且警車的裝備也越來越好,執行的公務很多根本就像居委老太串門打個哈哈,更有開著警車是去赴宴會或者去歌舞桑拿的,而老百姓在生命財產遭遇傷害的時候,出警常常是姍姍來來遲或者打太拳,還有耀武揚威開著警車欺負老百姓做黑社會幫兇的,所以揚佳才會成了大家擁戴的英雄,老百姓苦哇!當然,好警察也是有的,但比例上大概實在連他們自已都不敢恭維。下面是江蘇無錫陳雪華家門口2009年10月12號發生的一幕,這個年輕的女警察在拍電視還是在破案?陳雪華的孩子不是被做了人質?
(地點:上海閔行水清路999弄81號501室)
《警察拍照派什麼用場?》
2009年10月12號,上海閔行區古美派出所女戶籍警鄭寒芳帶著一男警察在我家門口拍照,這是周圍鄰居們告訴我的,拍照前還對著他們「看到一個50多歲的女人沒有?」
拍照幹什麼用呢?
2009年9月26號我給上海閔行公安局郵寄了請求給女兒神秘失蹤19個月立案的掛號信,並且請求書面回復。
2009年10月11號上海閔行古美派出所的女戶籍警察打手機給我,說要和我見面,我對她回答的大致意見是:「如果孩子沒有什麼消息,見面做什麼?我能夠提供的關於孩子失蹤前後的各種線索早在2008年4月就提供給你們了,如果回答我請求立案的信還是書面回復吧。
可是她們還是來了,而且還拍照片。
是為尋找我孩子而辛苦嗎?
怕我孩子回來找不到這個大門?
誘騙我孩子的罪犯是在這個孩子失蹤後我新搬來的小區留下線索?
肯定都不是!
難道門口有刑事案件嗎?也不是,只有幾個年紀大的阿婆、阿姨坐在門口。
難道這個大門口是文物古蹟嗎?
不是,這是新建不久的小區。
(如果是我剛搬過來,如果在他們問了「看見一個50多歲的女的沒有」?再拍照,周圍鄰居又會以為我犯了什麼事吧?)
拍照做什麼?大概是為他們自已向上表功而做吧?「我們去看過她了,有照片為證」
在一再拒絕我的提供的可疑線索後,在我被幾次戲弄和欺騙後,在孩子失蹤19個月後,這樣的回訪除了給我一次次心靈和情感上的傷害,除了吃飽了沒事幹白白浪費警力和汽油還有什麼價值?
求求上海公安局領導,還是請他們不要為了回訪而回訪吧!如果是為我請求立案的信而來,那麼就書面給我一個答覆吧,不要再打太極拳了了,不要再傷害我了!
如果還有人性,就早點將告訴我孩子的下落吧!
(做這樣的花拳繡腿派什麼用場,中國的警察如果都這樣折騰戲弄老百姓,揚佳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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