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1日訊】尊敬的西南交大的各位領導:
您們好,我是滕福珍,也是閆**的結髮妻子。我寫此信是想跟貴校領導反映一下閆**的情況。
我想貴校在錄用閆**的時候,大概沒有對他做背景調查。情況是這樣子的,我和閆**皆是山東招遠市人,我的父母家和閆的父母家只一條馬路相隔,閆和我弟弟是自幼的玩伴,閆自十八,九歲母親去世。我和閆自1993年確立戀愛關系,那時閆在浙江大學90光儀系,師從楊角英教授,我在杭州電子工業學院,自閆的繼母進了門,閆的大學生活費便沒了著落,其生活費是我父母出的,我媽說,沒媽的孩子可憐,何況,既已確立戀愛關係,便是一家人,他既然讀書好,不能讓他輟學。當時楊教授本想保送閆讀研究生,其父不讓,說家裏供不起,無奈之下,閆選擇了到北京電子部十一所上班,跟從張世文教授,我們於1997年6月11日在北京朝陽區民政局註冊結婚。張教授為我們辦了桌喜酒,婚後,他想繼續深造,我毅然從718廠辭職,在北京空港工業區日本株式會社上班。當時的他對我說「老婆,現在你為家犧牲,將來等我出人頭地了,咱們夫貴妻榮。」其讀研究生期間的一切費用,以及考托福,GRE,及後來因服務期不滿而出國要賠償給電子部十一所的2萬2千多元錢皆是我出,到美國的機票費及第一個月的生活費,住宿費皆是我哥哥出的。1999年8月到南加州大學之後, Allan Willner教授並沒有像I-20表上寫的那樣兌現獎學金。每個月只給他650元美金,而當時我們的房租就是600元美金一個月,加上水,電,煤氣費用,我們根本付不出,為了他,為了我們的美好將來,我到中餐館打工維持一家的費用,因他是有獎學金的學生簽證,所以他不可以打工。白天我在中餐館打工,晚上我到他的實驗室陪他做試驗,每做一個項目,須測至少500個點,為避免他兩個實驗室來回跑,因發射源放在另外一個房間。我幫他調激光波長並錄入數據,直至我懷孕近分娩尚幫他做試驗。在截稿之前,經常三天三夜不睡覺,可憐我一個孕婦,現在想起來深深地覺得對不起兒子。早上天微亮回家的時候,我們倆看著天上的星星,想著,快了,還有一年,博士就該畢業了,我們的美國夢就要實現了,綠卡也似乎觸手可及,而我們的兒子也即將出生,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憧憬著美好的未來,感覺為他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好景不長,在我兒子6個月大的時候,我兒子是2002年出生的,閆說讓我帶兒子回去給兩邊的老人看一看,我們一家三口於2002年的10月底回到中國,因我兒子不適應山東的寒冷,感冒住院,我留在國內三個月,閆一個人先回美國,在我們分開的三個月裡,閆在滕訊QQ語音聊天室結識了十幾個好妹妹,當這幫好妹妹聽說他是留美博士並馬上可以拿綠卡之時,竟把裸體照片發到了他的電子郵件裡,在我在國內期間,閆也回到了中國,可是我並不知情,閆從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逐個約見了這些妹妹。而歡場出身的汪天虹第一次見面便把他勾上了床,(汪系貴州農村婦女,在上海千鶴賓館賣淫),他們兩個人同住了一個星期,閆起意離婚,當時我在國內,閆悄悄再次飛回美國,拿出了他做科研的精神來對付我們母子,先是把存在Bank of America兩萬兩千美元全部提出,接下來便通知我離婚,在接到他提出離婚的電話之後,我迅速趕回美國。可惜已為時太晚,他已把家裏的值錢東西以及我的陪嫁首飾全部拿走,並口口聲聲指責我不會穿名牌,而汪天虹從頭到腳都是名牌,試問,一個高中尚未畢業的農村婦女,在上海那種花花世界裡,卻能渾身名牌,錢從何而來呀?在我歷數十一年來如何甘為人梯的為這個家奉獻,並且依當時的條件,溫飽能解決就不錯了,何談名牌之後,他哭了,說不離婚了,可是當汪再次打電話之後,他又說他控制不了他自己,說他忘不了床上的感覺,妓女的腿都會讓他滿足,並且跟我保證他知道汪不是良家女子,可他只想跟汪玩兩年,兩年之後,他會用離婚協議並去公證處公證。可是,當時我懷抱哇哇大哭的孩子,竟疏忽了這份協議是用中文寫的,導致將來上法庭變成無效文件,這份協議還是諮詢了劉哲沛律師之後去公證的。
更慘無人道的是為了達到離婚之後不付小孩撫養費的目的,這位受過高等教育的留美博士竟說出了這樣沒有人性的話「這個孩子自打生下來,我便感覺跟他沒有父子緣分,而且我已經不愛你了,想到這個孩子身上有一半血是你的,我就不愛他,我恨他,如果留他在世上,我就得付小孩撫養費,我的第二個太太就會不高興,我將沒有幸福的第二次婚姻,我恨他,趁他現在還不會講話,他也不認識我,也不會恨我,就讓他離開這個世界吧,這樣他也不拖累你,」說至此,便抓起孩子就往地上摔,孩子鼻口流血,頭部骨折,留下永久疤痕。鄰居拍照以作證據,警察局的報告我附在後面。我抱起了孩子,他繼續跟我搶,我高聲喊鄰居,他奪門而出之後,去法院告了我一個謀殺他,毆打他,說他有女朋友會導致我恨憤怒,會謀殺他,為確保他和他女朋友的安全請法院給我來了一個禁止令,因我帶小孩不能去法院而成立。禁止我去南加大的校園,試想,我身高只有一米五五,體重不足90斤,懷抱一個吃奶的孩子,就算我想打他,我打得過他嗎?何況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我打他,不是把他往別的女人懷裡推碼?而且如若離婚我身份會黑掉,種種情況皆不利於我,我怎麼可能把他往外推,隨之,他返回家裏,撕毀了我的I-20並去南加大告訴學校,他已跟我離婚,請學校不要給我補發。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帶小孩可以去法庭,但不能進到法官的房間,我在美國無親無故,因無法去法院遞交文件而單方面判離,當時他把家裏的二手車開走,我寸步難行。當時身無分文,連轉身份的錢都沒有,措手不及身份黑掉,在我身份黑掉之後,我的兒子尚在吃奶,需要奶粉,尿布,而我無錢付房租,更無能力買孩子需要的一切,想去餐館打黑工,可是我已今非昔比。打黑工的錢不足以付保姆費,萬般無奈,我去找了教會,幾年來,我走遍了洛杉磯的所有華人教會,目前我經常去的是位於中國城的羅省第一華人浸信會,我也得到了這家教會很多幫助。主看顧了患難中的孤兒寡母,我過的是什麼日子恐怕不是常人所能想像的。在中國也有很多離婚的,可是很少有人在孩子剛生下來就離婚,更很少有人會無倚無靠,別人離婚了,至少還有父母兄弟姐妹可幫忙,而且還可以合法打工,可我身份黑掉,我連工作的權利都沒有,為了我的孩子能生存,我開始乞討,討口飯吃,我的兒子也不會餓死呀,因我黑身份,不能吃美國政府福利,而我兒子每個月從政府領的359元尚不夠交房租的。
在2004年的六月,法院單方面判決離婚之後,閆**也博士畢業,在一家中國人的公司上班,該公司老闆姚先生是天津人,也是從北京電子部十一所出來的。閆年薪十萬,我於2005年在小孩檢察官處立案,這樣子所有公司在僱用閆**之後,必須跟政府匯報他收入是多少,可是這家中國人的公司竟然沒有匯報,而我因身份黑掉也沒有去告他。2007年當我兒子上了幼兒園之後,兒子的老師發現兒子衣著可憐,而我經常坐在校園外哭泣,詢問原因,我如實已告。老師在查閱了所有的文件之後,深感不平兒子的老師發動全校師生及家長為我們捐款,並聯繫政府,幫我搞定了身份。在我有了身份之後,他同學借錢給我,我請了楊雯律師,當他接到法院的傳票之後,他竟然晚上派人到我家裏警告我,讓我撤訴,如我不撤訴,第一,他將去移民局舉報我黑身份,讓移民局把我遣返出去。第二,他將制造車禍讓我消失(他此時已買了兩輛新車,一輛寶馬,一輛豐田佳美)。而我和我兒子其後不久也真的遭人惡意用車襲擊,在未得逞之後該車跑掉,我報警之後,警方說車牌號碼是假的,並且說你要知道你所居住的地區是貧民區,大量的非法移民住在這裡,很難查出是誰幹的。同時閆的父親和閆**北京的情婦皆打電話警告我。在警告之人走了之後我立刻報警,當我把閆和他所在的公司全部告上法庭之後,我同時也打電話給EDD讓政府查這家公司,這家公司不願意跟政府作對,把他辭退了並積極配合我的律師,因他自2007年7月份起,拒不付一分小孩撫養費,政府把他駕照給吊銷了,劣跡斑斑的他在美國是很難找到工作了,他想回國,他曾揚言要去清華大學。於是,我給清華的教授打了個電話,張教授不在,教授接的,清華不愧是中國的一流學府,人才濟濟師德高尚。清華的教授說,你把材料寄到清華人事處,如此道德敗壞之人,清華決不錄用。我也跟浙江大學聯繫過。陳君教授說他沒有在浙大。
我已於2008年2月27日在政府立了犯罪案件,也就是說如果他堅持不付小孩撫養費,那麼面對他的只有坐牢,期限是2008年的八月份以前他必須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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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點我想跟校領導提醒一下,眾所周知,在美國申請綠卡,如果你是GCD員,那麼你必須退黨,並且聲明當初你是被迫入黨,而閆**為了美國綠卡,聲稱GCD逼迫他入黨並毅然退黨,而今在美國混不下去了,又回去投到黨的溫暖懷抱,靠被他背叛的黨給口飯吃,這種行為跟過去的漢奸或反革命有什麼區別呢?而且閆**和汪天虹持有美國綠卡,可是閆卻讓汪於新年過後返回洛杉磯居住,自己一個人跑到西南交大,並且閆精心設計了一切,閆和汪的所有信件寄到以下地址: ****,而汪卻保持不斷換居住地址並且用現金支付房租以圖甩掉政府跟蹤,從****,搬到****,按照常理,閆和汪的兩個小孩尚不到上學年齡,汪應隨閆去西南交大才是,可美國政府規定,綠卡持有者如果一年之內離境超過六個月,綠卡會被取消,綠卡持有者如果辦了回美證,離境也不能超過兩年,很明顯,閆讓汪留在美國是為了保持綠卡,而閆在必要時刻有可能將手中擁有的科研經費據為己有,攜款外逃。為了防止這一切發生,我這裡把他的私人信息根領導匯報一下:
閆**的中國護照號碼為:****
生日為:****
中國的身份證號碼為:****
其美國的綠卡號碼是:****
其在美國的社會安全號碼(相當於中國的身份證號碼)是:****
汪天虹的綠卡號碼是:****
回顧過去五年來我走過的路,在被他害得身份黑掉之後,我受盡了種種屈辱。為了能拿到合法身份以便理直氣壯的跟他打官司,我試圖找美國公民結婚,卻受盡種種屈辱,最終我放棄了結婚這條路,而我的老實厚道的父親如此形容我們的婚姻說:「女兒啊,這就像農民種果樹,辛辛苦苦的農民種了十幾年,蘋果樹終於結果子了,而這個果子又大又紅,辛苦十幾年的農民卻得不到,被小偷一把給偷走了」是啊,我為他甘為人梯十一年,好不容易熬到他學有所成,可以共享富貴了,他卻一腳把我給踹了,更不可能上班了,一個女人從二十幾歲到三十幾歲的黃金年華給了他,得到的卻是如此悲慘的下場。而且我的兒子因長期營養不良,幾天前平地裡摔了一跤,便肘關切骨折,目前我只能在家照顧小孩,對於閆**的惡劣行為,我不知該如何形容,他豬狗不如,你看虎狼雖毒卻知道獵捕食物養活幼崽。他同學如此形容他「農村出來的土爆發戶,土豹子開花了不得「。大學校園是神聖的殿堂,為學先為人,如此衣冠禽獸,何以教化他人,在他的教化之下,恐怕只能讓中國的社會道德更加淪喪。難道讓青少年們學習他,一旦富貴發達,便可拋棄康糟之妻並追殺之。家裏有三斗米,便可在外嫖娼麼?所以他同學說,不要拿他跟陳世美比,陳世美是皇帝的女兒在逼他,而他有誰逼他呀,他自甘墮落,這世界本來就有很多誘惑,像他這樣子的人如果手握重權,便會架不住女色勾引,輕易接受性賄賂,亂髮博士文憑,造成學術界的黑暗,鑒於此,我強烈的要求校領導開出並將其記錄在案,大學校園不容許他這種齷齪小人來玷污。
以上我所說的一切均有據可查,我們結婚的見證人是北京電子部十一所的張世文教授,張教授的聯繫電話是:,他在外面嫖娼並拒付小孩撫養費而被美國政府通緝一事,他的同學嚴女士可見證,嚴女士目前在上海陶氏化學公司張家港分公司任高層領導,嚴女士是他南加大的校友。嚴女士的公司電話是:,手機號碼是:,另外目前留美歸國博士先生也可見證,目前在北京中科院工作,葛先生的夫人孔女士曾熱心的幫助過我們,他們的電話號碼我暫時沒有找到。我目前就住在南加大附近,每年都有很多留學生回國,他們均可作證,像在過幾天馬上就要回國的王爽女士,也可見證,她的聯繫方式我已附上。
另外南加大的電影學院全美排名第一,畢業於南加大的王女士(閆認識)跟我洽談目前國內反映留學生生活的電影電視皆是取材於生活之中,像「別了,溫哥華」,尚無一部紀實片,王女士說如果以我們的事為題材,拍一部紀實片,說不定國內的人會更愛看,收視率會很高。
我家裏的地址是:***,我家裏的電話是:***。我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
另外,我在政府立的犯罪案件大概三個星期之內會寄給我文件,屆時我將傳真過去。我也會在北京或成都聘請律師為我的兒子和我討回一個公道。
此外,我想說明一點,閆的學術成就並沒有那麼厲害,閆畢業於浙大90光儀系,在北京電子部從事固體激光研究,到美國之後改行學電子工程,光纖通訊,為了讓他在實驗室站穩腳跟,我經常請于謙博士到我家吃飯,並讓於把好的主意讓給他,於是在清華大學畢業的博士,在美國做博士後,他們的科研項目做完之後,先發會議文章,等在會議上發表完之後,過一段時間,在改改標題,內容稍加改動,投到雜誌文章上面去,按規定,這是違法的,其他實驗室的教授和學生是不這樣做的。我曾揚言要在各委員會揭露這一學術界的舞弊,結果Allan Willner教授大為緊張,打電話跟我說,為了我的兒子,請不要這樣做,如果閆不光彩,兒子長大之後也會覺得羞恥並諮詢中國留學生他該如何做?我也給足了他教授的面子,可他卻依然我行我素,我想在短期之內我會把這一事情報告給各委員會,像ofc,ecoc,leos,cleo,ieee等等。面對如此一個心思縝密,手段毒辣之人,我保障我所言句句屬實,防止他說我誣陷他。
在2003年閆接受了性賄賂及錢賄賂(招遠的幾個農村官員想來美國旅遊,把閆請到當地的五星級賓館,酒足飯飽之後給他召了幾個小姐),閆的色慾滿足之後便欺騙Allan Willner教授和姚先生,讓他們寫了邀請信,以考察科研項目為由,邀請我們山東的農民(村委書記和鄉鎮領導)到美國考察,他寫的邀請信我付在後面。此事我已跟美國移民局匯報。
目前關於小孩撫養費的案子繼續在審理當中,法院多次傳喚,他拒不出庭,因他在中國,法院便傳汪天虹代表他出庭,結果汪仍不出庭,汪天虹因藐視法庭而獲罪,我也把汪天虹的逮捕令(benchwarrant)附上。閆的逮捕令很快也會下達。
閆在美國收入很高,卻拒絕付小孩撫養費,這種衣冠禽獸也配站在講台上為人師表嗎。老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像他這種人渣如果為人師表,只能讓中國的社會道德更加淪喪,這種人在西南交大的校園裡只能是西南交大的恥辱。人人都說范跑跑可惡,我看他比范跑跑還不如,范跑跑至少還會保護自己的孩子,且未拋棄糟糠之妻。時至今日,想起閆**對待我們母子的心思之縝密,手段之毒辣,行經之惡劣,都令人髮指,為了一個歡場女子,招招欲逼襁褓之中的孩子和我於絕路。把我和孩子在美國的一切生路全部給切斷,甚至打電話給煤氣和電力公司說這個房子已經沒人居住,請他們切斷電源及煤氣。可憐我晚上起來給孩子吃奶,家裏連支蠟燭都沒有。孩子看著黑漆漆的家,嚇得直哭。鄰居給送了支蠟燭,幫我打電話給電力公司解釋清楚。我不知道老天爺怎麼會讓這種人活在世上。在生活把我逼得無路可走的瞬間,萬千念頭其湧上來,邪惡的,絕望的。總之那種辛酸斷非筆墨所能形容的。我的兒子現在剛剛6歲,孩子在馬路上撿到一分錢,馬上高興得喊,媽媽,這下我們可有錢了。孩子在學校被小朋友嘲笑沒有爸爸,回到家,孩子說,媽媽,等我長大了,我殺死閆**,他掙了錢不給我們。想到孩子,我心酸的不想再寫了。
我相信讀此信的領導皆是德高望重之輩,懇請各位領導祥查,為我們母子申冤,還我們一個公道。強烈要求學校開除此人,清除這種人渣,肅清教師隊伍裡的敗類。
謝謝各位領導。
祝您們好運。
滕福珍
2008年6月30日晚
隨信附上證據材料共7份:
1.結婚證
2.洛杉磯世界日報刊登的我們的事
3.汪天虹的逮捕令
4.洛杉磯警察局的報告
5.我律師寫給移民局的信告訴移民局他拒付小孩撫養費及律師費及六年來不付一分小孩醫療費及相關法院文件證明
6.USC學生證明
7.閆**的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