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2日訊】獨立中文筆會驚悉:2006年8月11日中午,杭州公安局再次傳喚昝愛宗先生,並於當日晚上以「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昝愛宗先生行政拘留7天,本會對此表示震驚!
據本會瞭解,7月29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黨山鎮發生強拆基督教堂事件,導致多名基督教徒受傷,五十多名教徒被關押。政府方面人員和警察受傷情況不明。官方通過新華社在香港發佈消息稱「拆除非法建築,沒有發生衝突,沒有人受傷,關押兩名鬧事者」。
事件發生後,昝愛宗通過電話、網絡、訪問等多種渠道與多名教徒和相關人士進行聯絡和採訪,瞭解到「7.29事件」有多人受傷的真實 情況,8月1日公開發表《請浙江省調查蕭山暴力拆除基督教「7.29事件」並公佈真相》一文。當晚,昝愛宗被有關部門約談。8月3日,昝愛宗又發表《關網 站禁信仰打壓言論自由 –抗議蕭山暴力拆遷基督教堂》。8月4日下午,昝愛宗原計劃去蕭山黨山鎮現場瞭解情況,但下午4點,昝愛宗被杭州市公安局網絡監察分局傳喚,辦公室電腦 和常用包被搜查,並被扣押電腦主機,筆錄至晚十點多結束。傳喚證上明確寫著「因涉嫌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警官警告並要求昝愛宗最近不能離開杭州,等候處理結果。
8月9日中午,昝愛宗與杭州市公安局局長吳鵬飛通電話,向他反映問題,並到該局送致吳鵬飛局長公開信《「蕭山7.29事件」致杭州市公安局局長一封緊急呼籲公開信》。
8月11日晚上,昝愛宗再次被傳喚;晚上7點,行政拘留的消息得到確實。
昝愛宗先生是《海洋報》浙江站記者,也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他對「7.29事件」的獨立調查,既是一名新聞記者的合法權利,也是在履行新聞人的職責;他就「7.29事件」發表的言論,是一名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上述權利不僅得到了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的確認,也得到了中國憲法第35條的確認。
鑒於此,本會為此聲明如下:
1,嚴重關注本會會員昝愛宗先生的處境,並將提請國際筆會和其他國際人權組織關注昝愛宗先生的命運。
2,強烈抗議杭州市公安局的執法違法、打壓言論自由、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
3,要求杭州市公安局立刻糾正針對昝愛宗先生的非法迫害,立即無條件地釋放昝愛宗先生。
(2006年8月11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