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4日訊】尊敬的法官先生們、女士們:
王文怡女士的白宮喊話一案已震驚全球,其宏闊的大背景已有眾多媒體報導,不再贅述。一個弱女子能在此特殊的歷史關鍵時刻,置個人安危而不顧,她為祖國千百萬個被殘暴虐殺、被活掏心、肝、肺被活活焚屍,面對這種令人類語言無法形容的罪行,她喊出了這震撼天地的聲音,我們讚美她的良智、勇氣和高貴人性,並關注她的命運。
在古老的中國,民間有了冤情,百姓就去攔轎喊冤或去衙門擊鼓鳴冤,卻沒有一個人被治罪的。而如今中國大陸,惡黨一手遮天,百姓有冤也上告無門,千千萬冤死者的冤魂飄零於中華大地。
王文怡案從美國憲法來講,是完全無罪的,是受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從法律角度講,是對美國憲制的考驗。法律的核心應該是公平、正義的。應該為受害群體伸張正義。因此王文怡女士是無罪的,應該無條件釋放。
如果偉大的民主國家的法律不能司法公正,不但會助長邪惡的氣焰,使其更加瘋狂的虐殺人民,而民主國家的形象也會由此受到極大的損傷,甚至是揮之不去的歷史污點。
我愛美國這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我更愛護美國的聲譽。在民主人權等重大問題上能夠體現自己的立國之本,在司法問題上不受外來任何因素干擾,否則後果是不好的,也是美國人民所不願意接受的。
非常感謝!@
小草 2006-5-19(//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