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十六日電)彰化縣九十五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經審查後,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部分五百二十二人中有三十人不符合規定,村里長部分一千二百零七人中有三十人不符合規定,而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候選人將在五月二十三日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
彰化縣九十五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從四月九日至四月十三日受理候選人登記,在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部分有五百二十二人登記,村里長部分有一千二百零七人登記,兩者合計有一千七百二十九人完成登記,彰化縣選委會隨即進行審查工作。
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候選人中有二十七人同時登記村里長選舉,在登記截止前戶籍遷出選舉區的有兩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候選人登記截止前未執行完畢的有一人,總計有三十人不符合規定。
另外在村里長選舉部分,縣選委會說,同時登記鄉鎮市代表選舉的有二十七人,登記截止前戶籍遷出選舉區有一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在登記前未執行完畢共兩人,總計有三十人不符規定。
縣選委會表示,審查資格符合的候選人,五月二十三日將在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而不符規定的候選人也將拿回當初繳交的保證金。
縣選委會說,這次二合一選舉,鄉鎮市民代表同額競選的選舉區有十三個,不過這些候選人的得票數要達到選舉區應當選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數所得的商數百分之十才能當選;村里長選舉同額競選的村里有一百五十七個,候選人只要有一票就能當選。
縣選委會呼籲,根據新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賄選案件只要罪證確鑿,刑責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易科罰金或宣告緩刑的機會,候選人不要賄選,民眾也不應接受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