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7日訊】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我在海外留學的這三、四年,已經為國為民盡了我生為一個中國人的“忠”,付出的心血,才華,金錢,時間……甚至還包括一份可稱得上寶貴的愛情!
那么,當我清清白白地回國,想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年輕人,對父母盡“孝”,對家人盡責,不也是我生為人子的一份義務嗎?
然而,“江南雖好,卻是我溫柔夢斷之鄉;神州甚闊,豈有我報國之地?”
我因愛國獲罪,報國無門,歸國被捕,有家難回……
盡管我不否認我有過失,有過激,有錯誤,但自古上書論政者,無不慷慨激昂有過激之嫌!何也? “不慷慨無以壯行色,不激切無以動上容”!毛澤東亦說:不過正﹐不足以矯枉也!我并非國家、民族的罪人、歷史的罪人,我只是有建議、异議的愛國者!我固有錯,但錯不至罪!
孔子說:人非圣賢,熟能無過?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毛澤東說:人哪有不犯錯誤的,改正錯誤就是好同志!
圣經上說:年輕人犯錯,上帝也原諒!
那么,我的确不知道發表文章、籌組党派、議政不參政,即是犯罪.我總以為“党和政府”會體諒我們“愛國愛民愛人”的苦心,二百余万字的文章,縱有糟粕,也總有可取之處!
溫家寶總理說: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當年李斯給秦王上書,造就一個大秦帝國;孫中山給李鴻章上書,卻被逼走向革命……
善用眾智者,無敵于天下;拒人于千里者,終將遺禍無窮……
那么,在胡錦濤先生等中央領導大力倡導“政治文明”并加入〈〈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積極努力的今天,我們的政府是否能展示寬廣的胸襟,与民主人士和解、協商、共謀中華發展大計呢?這才是最大的“民心工程” 啊!
從一個留學生成為“愛民党”創辦人,又成為回國坐牢的民主人士……這并非出自我的意愿,而政府有關部門一直拒絕傾听、對話,關閉民意的大門,是否有推波助瀾之嫌?這樣的政策,不該檢討反思嗎?
如果能夠和平交流對話,國与國之間可以和平共存,人与人之間可以友愛互助,政府与國民之間可以善意互動,那么就不會有清水君,不會有“愛民党”,自然不會有囚衣在身的眾多“政治犯”、“思想犯”!在國外,這樣的“政治犯”也被稱為“良心犯”,因“良心”而得罪政府,獲罪下獄!
也許我會讓一些人很失望,這也包括我的海外朋友們,因為我并非為了當“民主英雄”而回國,現在我又不想坐牢,我不想用寶貴的青春去祭奠“民主”這面大旗,用自己的苦難去渲染執政党的黑暗,不想堅持過激的言論來制造更多的矛盾与對抗,但也決不會為了個人的自由而違心否定我們“求民主、要變革”的美好愿望!
難道,政府非要把我培養成一個在獄的“政治家”才好嗎?從政治的角度說,我問心無愧,我從未把政治當成自己的職業、事業,它也不是我的愛好、興趣,我更未從心中為自己謀取一分一毫的利益,网上洋洋几百万字,我不取一文。
但是,對家人朋友,我問心有愧,因為我留學讀書欠下親友八万多元的債務要還,因為我有許多關于文學、新聞、商業的夢想与理論要實踐,因為我有年近七十的父母要照顧。
看看听眾席上我的父親吧,他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高大魁梧、虎虎有生气,偶爾還很粗暴的中共基層干部,沒想到分別才一年,他已經因為我的案子老得不成樣子。他快痴了,傻了,呆了,我感覺到他的生命之火快要熄滅了,怕是再也等不到我回家的那一天了……
我希望:不僅我可以獲得自由,也希望所有因政治原因獲罪的人們都能獲得自由、新生!
畢竟,在這個物欲橫流,金錢至上的社會,花錢都很難買到真正的愛國者,愿為愛國而犧牲的人了!珍惜都來不及,豈能輕易加害?
對愛國政治犯的寬赦,是政府的開明,對愛國者的懲罰,不是政府的光榮!囚禁的或許只是一個人,而傷害卻落在了許許多多人的心上!我們已用最寶貴的青春与才華,盡了最大的努力与誠意,去爭取愛國愛民愛人的最好結果!但我們不得不做最坏的准備:用自己個人的悲劇与痛苦,換取中華民族未來的喜劇与幸福!
“眾人之唯唯,不如一人之諤諤!”封建專制時代的唐太宗,可以容得下一個曾為政敵、鐵骨錚錚敢于犯顏直諫的魏征;國民党獨裁政權可以容得下一個媚日為人魯迅;偏安一隅的台灣朝廷可以仍容得下一個寫出〈〈我來剝蔣介石的皮〉〉,自詡五百年來中文寫作前三名都是自己的狂傲文人李敖,“帝國主義”的美國可以容得下一個對總統性丑聞大肆炒作的斯塔爾檢查官……
何以堂堂博大的中國,已實行“三個代表、三個為民、三個文明” 精神的中國共產党,竟容不下一個愛國心切,歸國情真、屢番上書、言多有失的清水君?我之功罪,操之在君;君之功罪,操之在民!
我不愿以我之獲罪下獄陷政府于不義,而愿以我之無罪獲釋,開 “三個代表”之門,乘“三個為民”之風,行“三個文明”之事,結“立党為公,執政為民”之實,以促進政治文明的春天早日到來!
記得在回國途中,我持中國護照入境卻被拒,迫不得已帶著三個大行李,一個人偷渡,跋涉在崎嶇泥泞的山林中,不小心滑倒,臉上被蹭去一大塊血肉,至今臉上還留有這一塊傷疤,愛國者的傷疤……那時,我的腦海里閃出一句話:“你這雙腳一旦踏上中國的土地,可能再也不能出來了!”我沒有猶豫,我覺得親友在呼喚我,祖國需要我!即使我今天失去自由,也不會反悔回國的決定!因為回國是愛國者的本分!只是,祖國真的需要我嗎?真的愛我嗎?站在審判台前,我開始茫然……
我謹在此鄭重宣布:“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之成立之日,就是我正式放棄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之時!清水君將委托一切親友和知情者,向聯合國難民署和美國大使館及國際社會駐華机构提出“政治避難”的緊急請求!(郭國汀注:曾有人以此為由認為清水君精神不正常!然而放棄國籍是每個世界公民受國際法保護的權力。《世界人權公約》第15條第2款明确規定:“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中國是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也是該公約當然的締約國。因此中國公民若放棄中國國籍實屬行使國際法上的權利。)
這是一個在獄的中國愛國者所不得已的選擇:那就是—我無法再愛這個中共國了!這也是一個歸國愛國者沉痛的抗議!雖然這個請求在法律上也許沒有什么意義,但是在道德上,它也許會讓更多的中國人從昏睡中猛醒反思:我們的國家究竟出了什么問題?讓一些最堅定的愛國者走向獲罪之獄、离國之途?最終,成為外國的愛國者?!
看看刑法第8、11、 35條吧,外國人犯罪,最多只能被驅逐出境而已!
難道,我們只能穿著外國政府提供的“防彈衣”,才能放心大膽的來愛國嗎?
政府若賤其民,貴洋人,欲國人愛國,不亦難乎?!
最后,謝謝尊敬的諸位法官閣下給了我充分的時間作自我辯護,我想再占用各位几分鐘表達我的謝意:
在這里,我要對尊敬的法官表示敬意,謝謝你們給我机會,說出了一個愛國囚徒的心理話,假如因不懂法庭規矩,對法官有所冒犯的話,絕非出自本意,請原諒包涵。(清水君向三位法官鞠躬)
其次,我也對公訴人表示歉意!因為“公訴人就是被告人的敵人”,欲說服法官,必須先征服對方,所以我們斗智斗勇,彼此火力都很猛,假如有所冒犯,也請原諒包涵,這是屁股指揮腦袋,角度不同罷了,我們都沒有辦法。(清水君向檢察官鞠躬)
第三,請允許我向我的辯護律師郭國汀教授致以深深的謝意!另一個辯護人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被迫退出了辯護席,郭國汀教授頂著重重壓力和干擾,付出了許許多多,為素不相識的我主動作義務的“無罪辯護”,這种精神,是不亞于雷鋒和任長霞的,請受我一拜!(清水君向郭國汀律師鞠躬)
人生能有几個十年?請各位法官設身處地的為我想想,用自己的良心、智慧与勇气,宣告愛國者無罪,還愛國者自由,讓“政治文明”的春天早日到來!
最后,我不得不向我的親人表示歉意。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父母大人的養育之恩,金秋暫時無法回報,甚至今生難于報答于万一,因為自古忠孝無法兩全,我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國家和人民的事,只得拜托兄姐多代我孝敬二老了(此時黃金秋跪倒在地五體投地向兩位在旁听席上,明顯來日無多的七旬長者,連磕三個響頭!令辯護律師不禁凄然淚下,整個法庭鴉雀無聲,而在場的几乎每個听眾均不無動容,似乎惟有檢察官那張有點無動于衷的臉上仍是那么庄嚴!清水君雙手抱拳面帶坦然微笑向辯護律師告別)!
黃金秋(清水君)
2004.7.20于常州中院法庭
后記:
2004年9月20常州中院以(2004)常刑一初字第015號刑事判決認定: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有期有刑12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四年!2004年12月9日江蘇省高級法院經書面審理(實質上等于秘密審判)以(2004)蘇刑終字第309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黃金秋(清水君)現被關押于南京市浦口江蘇省浦口監獄一監區。
本文根据辯護律師當庭記載的不全的筆錄及事后在江蘇高院刑庭閱案卷時的補充摘錄整理而成,未經清水君本人核對,但基本准确地反映了清水君當庭的風采。吾執業21年,主辦過刑事辯護案几十起,各類民事行政經濟海事海商爭議案上千起。毫無疑問,清水君是我的所有的當事人中最有禮貌,富有思想与文采,思辯能力一流的一位。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作為辯護律師,我深為中國司法不公的嚴峻現實,為中國政治文明的現狀,為中國司法文明的實際感到悲憤,同時深深地感到中國律師的無能与無奈,作為清水君的辯護律師,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一位如此杰出优秀的中國愛國青年志士僅僅因為思想言論被無罪重判12年!被剝奪人身自由,被污辱欺凌迫害;而有關部門反复不斷地關心你關愛你找你談話;不斷地警告你–懸崖勒馬;不斷地告誡你–不要上网談論案情,不要接受記者采訪,不要發表政治言論;不要辦理政治案件,不要辦理法輪功案件,否則……要關心家庭,關愛親人,關注孩子,要有良心,要誠信(因我曾在辦理鄭恩寵案時答應暫時不接受記者采訪)。然而,我卻是一名中國人權律師!
……聯想到良心記者師濤,思想者張林,平民律師鄭恩寵……均身陷囹圄,不得不遠离親朋好友,在黑暗陰冷的牢獄中過年,渡過這個特別寒冷的嚴冬。還好,寒冬過后,必是春天!謹借此文向全中國所有政治良心犯,人權犯問候新年!
郭國汀2005年2月 7日于上海(//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