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西都市報》第八版新聞熱線版2003年9月17日載「樂山精簡7個公路收費站點」——報道說:「從本月15日起,樂山市政府開紿統一管理境內所有收費公路,31個收費站點不再由所在區縣或經營公司獨立運行。全市公路收費站點將調整歸並為24個。」定靜齋主插話道:「何不再多取消幾個呢?取消的進度何以遠遠不及興建的進度呢?」「據樂山市副市長何健介紹,該市有公路收費橋7座,收費站點31個。不僅規模小,收費站點過多過密,而且收費人員超編成本大,缺乏有效監管。如樂山大佛至峨眉山景區,30公里長的公路就有4個收費站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樂山的旅遊形象。」
定靜齋主曰:大陸「改革開放」以來,伴隨公路的改建和增多,各級收費站點也來了個「同步增長」。除了國道、高速公路外,各省級大件路、市區縣鄉甚至於村所修建的規格不等的道路收費站點亦如雨後春筍般地冒了出來,真個是「十里五里、長亭短亭”。設立那麼多如同”攔路虎」一般的收費站幹什麼?一句話歸總「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處過,留下買路錢」。本來社會發展,車輛提速,是件好事。可是,經如此這般一來,好事未見其好,弊端卻顯而易見。弊端之一,收費站過多過密,走走停停,使本應暢通的道路人為堵塞。各收費站點及主管部門無視中國人多、車多、道路擁擠現狀,只為本地區、本部門利益著想,大搞雁過拔毛,滴水不漏,其甚者竟出現駕駛人員棄車而逃的現象。弊端之二,造成公路運輸行業的惡性循環,營運車輛成本在額外無限增大之後,不得不將這些費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造成營運者和消費者的普遍怨憤心理。即如本則報道所述由樂山大佛至峨眉山景區,僅30公里長的路程便設有4個收費站點,平均7·5公里便有一個收費站點。如此陋政,如此現狀,怎麼去實現當局喋喋不休地倡導的「新思路,新跨越」呢?陽關大道上到處橫亙著本即不應該存在的「伸手欄杆」,這讓號稱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的運輸行業如何去進行「跨越」呢?樂山這樣做了,全國尚有不計其數,形同贅疣的收費站點是否也捨得興利除弊,忍痛割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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