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和傷殘假索賠案 微軟同意支付1400萬美元

【大紀元2024年07月06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Tom Ozimek報導/秋生編譯)據加州民權機構稱,微軟公司已同意支付1440萬美元,以了結因懷孕和殘疾等原因請受保護假(protected leave)的員工提起的遭到該公司報復和歧視的指控。

加利福尼亞州民權局(Civil Rights Department, CRD)於7月3日宣布,該機構已與微軟公司達成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和解協議,協議條款載於一份擬議的同意令(consent decree)中,以解決微軟公司員工對該公司提起的因使用受保護假期而遭受報復和歧視的指控。

一旦法院批准該同意令,加利福尼亞州政府將撤銷對微軟的長期起訴,從而解決對該科技巨頭涉嫌報復和歧視使用受保護假期[包括育兒假(parental leave)、傷殘假(disability leave)、懷孕假(pregnancy leave)和照顧家人假(family care-taking leave)]的員工的指控進行的多年調查。

該機構稱,微軟員工在休某些類型的受保護假期時,會獲得較低的獎金或不利的績效考核,這影響了他們的晉升和擇優加薪資格。

民權局局長凱文‧基什(Kevin Kish)在一份聲明中說,「無論是照顧新生兒,還是照顧自己的健康,員工一般都有權請假,而不必擔心工作中的後果;微軟公司涉嫌懲罰請受保護休假的員工,未能在員工需要照顧自己或家人時為他們提供支持。」

該軟件公司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微軟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該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微軟致力於營造一種環境,使我們的員工能夠在需要時休假,並為他們提供必要的靈活性和支持,使他們在職業和個人方面都能健康發展。」

《大紀元時報》已聯繫微軟公司,希望獲得更多評論。

此次和解所解決的歧視訴求涉及各種受保護假期的問題,所依照的法律包括《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法》(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加州家庭權利法》(California Family Rights Act)、《加州妊娠殘疾假法》(California’s Pregnancy Disability Leave law)、《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以及《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和解細節

金錢救濟適用於2017年至2024年期間在加州的公司使用受保護假期的員工。具體而言,2017年5月至法院簽署和解協議之日期間在加州微軟工作的個人可能有資格獲得金錢賠償,其中1420萬美元已被指定用途,其餘部分將用於支付民權局的執法工作。

作為賠償金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每名符合條件的員工將獲得1,500美元的基本賠償金,此外還將根據工作年限和工資等因素獲得額外的賠償金。

除了同意支付1440萬美元,微軟還承諾了一系列非貨幣條款,其中包括聘請一名獨立顧問,確保管理人員在決定年度獎勵和晉升時不牽涉受保護假期。該顧問還將協助員工報告歧視或報復投訴,並編寫年度合規報告。此外,所有微軟經理和人力資源人員都將接受有關禁止此類歧視的培訓。

民權局局長基什說,「今天宣布的和解方案將為受影響的員工提供直接救濟,並防止該公司今後出現歧視行為;我們讚賞微軟公司走到談判桌前,同意做出必要的改變,以保護加利福尼亞州的工人。」

該加州機構表示,擬議協議所涵蓋的個人目前無需採取任何行動。一旦擬議的協議獲得法院批准,受保護的員工將從和解管理人那裡獲得信息,了解他們需要採取哪些步驟來領取賠償金。

原文: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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