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原定尋求連任的香港記協現任主席陳朗昇,早前在收到有來自代表「權威說法」的消息後,決定不連任。在今次執委會換屆選舉提名期最後一天,香港網媒「透視報」主編、資深記者李敏妮就高調公開宣布參選記協主席,並批評香港官員破壞第四權,是想法愚蠢。不過,李敏妮在最後因她的其中一名提名人撤銷提名,只得一人提名,提名不足未能參選。
翻查資料,李敏妮本人及其創辦兼任主編的「透視報」,言論卻屢屢流露親建制,甚至反記協的立場,但是部分文章卻在近期下架。
李敏妮曾接受被指具有中共官方媒體背景的大陸知名網誌「靖海侯」訪問,曾稱香港傳媒是2019年反送中運動「暴力示威背後的龐大力量」,並指責傳媒選擇性對抗爭者的暴力視而不見,同時將警方執法時的「錯失」無限放大。
限期前未補交提名喪失資格
李敏妮曾歷任英文報章《英文虎報》及《南華早報》記者。5月31日下午,她在自己任主編的「透視報」fb專頁發文,宣布當日早上到記協辦公室遞交提名表格,參選記協主席,其並上載7張圖片,闡述參選理念,當中包括採訪時的照片及造型照,並標明此文宣有攝影師及設計師,明顯有所準備。
記協於當日晚上發新聞稿指,新一年度執行委員會換屆選舉收到2人報名參選主席、一人報名參選副主席,以及13人報名參選理事,經核實後發現其中一名主席參選人的兩個提名中,其中一個提名人已向記協表明撤銷提名。由於截至下午6時記協仍未接獲補交提名,故該主席參選人提名不能被視為有效。
成立「透視報」
源於不滿傳媒反送中期間合理化「暴力分子」
不過,「透視報」本身知名度不高,其fb專頁由2020年4月5日成立至今4年,追隨用戶僅有約1,300個。
翻查資料,李敏妮曾經在2021年,與大陸博客「靖海侯」開展「傳媒人香港對話系列」,講到「透視報」的成立。
當中李形容反送中抗爭是「黑暴」,並指當時香港的傳媒,「包括電視台、電台、傳統的『大報』和新進的網媒,都選擇性對其暴力視而不見,同時把警方執法時的『錯失』無限放大。」
她又批評稱,傳媒「以偏頗的報道為暴力分子鞏固道德高地,合理化他們的行動,於是激發更多市民參與抗爭,增加社會對政府、員警和內地的仇恨。」並指責稱傳媒不忌諱地成為「洗腦機器」,加深社會仇恨,反問「這是傳媒應守的公義嗎?」又稱「這實在令我非常痛心和憤怒,並激發我在沒有資源下成立『透視報』,希望重建中肯報導。」
李敏妮在2022年8月29日,曾經以透視報主編身分,在「透視報」專頁發文,稱「我們不是黃扮藍,因為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是藍色,亦從未是黃色」,是「中肯持平,黑白分明」的媒體。到去年3月20日,該報又發文指其「不是藍色,也不是黃色,更不是紅色。我們沒有任何顏色,更討厭顏色!」
轉載靖海侯多篇文章
與李敏妮對話的靖海侯,近年不時就香港時局指點江山,經常被人稱為「大陸知名blogger(博客)」、「資深媒體人」或「央媒駐港記者」,不過真實身份甚少人知。其多年來在《大公文匯報》、《思考香港》等香港親共媒體有寫專欄。
翻查「透視報」網頁,其「論者」一欄,即有「靖海侯」的專頁,從2020年11月起到今年1月,轉載靖海侯數十篇文章,並簡介其為「內地知名博客,資深傳媒人」。
在2023年7月9日,靖海侯於其微信公眾平台發表題為《我們到底需要一個怎樣的香港》,提到有人擔心《國安法》導致香港獨特性消失,屬於過度解讀,但港府官員、議員不分輕重拿《國安法》做事;《國安法》被廣泛利用作推銷個人政策的殺手鐧、變了做不成事的擋箭牌,批評他們寧左勿右。另外,靖海侯較早前亦曾撰文炮轟香港建制派議政能力,一度引起香港廣泛關注。
「透視報」狠批記協社論下架
政綱提「延續記協精神」成疑
李敏妮發表參選記協主席的新聞稿中,提到「傳承並延續記協不屈不撓的精神」,政綱中其中一點為「延續記協精神,令記協生存下去」。她又強調自己重視人權,記者生涯中獲得的11個新聞獎,「其中許多與人權有關」。
不過翻查「透視報」的fb專頁,曾經在2020年9月26日發文,分享該報當時題為「沉默的傳媒,是時候發聲了!」的社論,贊成警方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但是現時按入該fb貼文的連結,該社論現已未能顯示。
本報透過互聯網備份網頁「Wayback Machine」,查到該社論在今年2月28日備份的原文。該文圍繞當時警方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不再認可由「香港記者協會」或「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
社論中13度提及「記協」,稱有人拿着記協所發的記者證,假冒記者「在現場以『新聞自由』作盾牌,不經意地參與暴亂」,又批評記協在當時起的過去一年,「對傳媒以政治立場先行偏頗報導社會事件,以及假媒體的問題,視而不見、裝聾扮啞。不但如此,記協還濫發記者證,猶如為假媒體『助攻』,引致傳媒行業烏煙瘴氣」。
該文更贊成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的做法,是「根治假記者的問題」,口徑與當時官方及屢屢批評記協的黨媒,同出一轍。
稱「捍衛新聞自由」
質疑記者查冊權力
李的政綱中,又表示她會「捍衛新聞自由,令傳媒發揮第四權」。
不過再翻查「透視報」的fb專頁,曾經在去年6月10日,發表題為「終院對蔡玉玲的無罪判決,是否公道?」的社論,稱「由於私隱的關注,除了調查報道牽涉重大公眾利益的原因之外,我們不同意傳媒可以擁有無規範的查冊權力」。當時正值《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的車牌查冊案終極勝訴,但是整篇文章無提及蔡玉玲就2019年「721事件」報道查冊,是否牽涉重大公眾利益。
與上述的社論一樣,該文現已被下架,本報要透過Google頁庫存檔,翻查在4月24日備份的原文。
該社論形容「很多人以為判決是香港爭取新聞自由的一個小勝利」,但是稱指出「法庭在事件上強調要維護新聞自由等人權,結果將導致侵犯私隱的人權,是對法律很大的諷刺」,更反問「知情權是否大於一切?」,又針對記協,反問「根據香港法律,傳媒是本應擁有查冊權力的嗎?哪一條法律賦予傳媒這個權利,還是記協自訂的標準?」,並稱「我們認為新聞自由是有底線的,不應該被濫用」云云。
有文章針對部分權貴
「透視報」聲稱「沒有任何顏色」,其他文章或報道導,亦針對部分權貴。例如其去年7月29日的社論,即批評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倡導下的中大校董會改組,「是控制其他大學的前奏」,並形容大學的學術自由、大學自主一旦失守,只會令人不再相信《基本法》的有效性,「一直聲稱保護香港什麼什麼、打倒黃絲黑暴的一班人,其實是新一批摧毀香港的人。」
近期該報發表多篇文章,跟進大坑西邨重建,但是該報在fb專頁稱採訪期間,遭警察「大聲呼喝」,在5月28日發文指「警察昨天大聲呼喝本報、也呼喝到場了解事件的居民的態度,又有否涉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