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託董事長總經理被免 前四任董事長皆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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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4月07日訊】(大紀元專題部記者張鐘元採訪報導)近日吉林信託董事長、總經理雙雙被免職。而在此前,吉林信託已有四任董事長落馬。

中共吉林省政府3月底發布公告稱,2024年1月31日免去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洪東、總經理劉成的職務。張洪東此前擔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成此前擔任吉林信託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月27日吉林信託發布《2022年度企業負責人薪酬信息披露表》披露,他們二人的董事長、總經理任期均已結束。目前,吉林信託黨委書記由原吉林銀行副行長邢中成擔任。

吉林信託已有四任董事長落馬

在張洪東、劉成被免職前,吉林信託已有四任董事長落馬。

據公開報導,吉林信託首任董事長張興波,於2007年4月被立案調查。2001年至2005年,張興波在任吉林信投(2009年2月更名为吉林信託)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司資金3000萬元。2004年至2006年,張興波利用擔任吉林信投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871萬餘元。2007年6月2日,張興波涉嫌受賄罪被逮捕。2008年12月24日,因受賄罪、貪污罪被判死緩。

吉林信託第二任董事長高福波,2007年接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被免職,並被證監會處以警告和罰款20萬元。高福波於2018年12月被調查,2021年5月11日因貪腐案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款人民幣5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高福波的涉案金額高達數十億元,是吉林省紀委有史以來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案件。

吉林信託第三任董事長李偉,曾任吉林省建設廳副廳長、長春市委常委、榆樹市委書記、長春市副市長、白山市委書記,於2015年9月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不到兩年於2017年8月落馬。2020年3月31日,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罰款100萬元,李偉犯罪事實主要發生在擔任吉林省白山市委書記期間。

吉林信託第四任董事長邰戈於2018年6月上任,2020年9月27日被調查,先後任職於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吉林銀行,2016年出任吉林信託總經理,2018年出任吉林信託黨委書記、董事長,2020年9月被調查。2023年5月,邰戈因受賄、貪污,以及濫用國有企業人員職權等違法行為,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款330萬元。

吉林信託曾連續被罰

吉林信託多次因違規被罰款:2017年12月,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8700餘萬元;2019年8月,被吉林銀保監局罰款40萬元;2022年1月5日,因信息披露不足被吉林銀保監局罰30萬元;2022年9月9日,因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業務報告,監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被罰款280萬元。2022年11月29日,因違反內控制度開展業務並形成風險,被罰款40萬元。

吉林信託作為吉林省唯一一家在營信託機構,前身為吉林省經濟開發公司,1985年成立,2002年3月1日經中共央行批准獲得重新登記,更名為吉林省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2月18日,經中國銀監會批覆,更名為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吉林信託係吉林省正廳級單位,董事長和總經理都是中共政府的組織部發文任命。

其主要業務以信託為主,涉及基礎設施、能源、交通、房地產等諸多行業,同時業務涵蓋商業銀行、證券、基金、期貨等業務領域,內外關係網錯綜複雜,涉及社會各方諸多利益關係。

吉林信託有六家股東持股,截至2024年3月,吉林省財政廳持股49.4159%;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9.3142%;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持股0.3175%;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0.3175%;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0.3175%;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0.3175%。

責任編輯:連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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