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契約與社會契約的結合

惠虎宇:儒家文化與未來中華文明重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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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12月31日訊】2024年中共內部內鬥加劇,軍隊將領不斷被清洗,中南海高層公開決裂的跡象越發明顯。中共政權正在走向末路,中共解體的日子已經為期不遠。中共解體後,未來中國將如何重建中華文明,成為無數中華兒女關注的話題。

中共對中華民族百年的侵略和奴役,給中華民族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除了大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之外,中華山川江河的嚴重環境污染和傳統倫理價值觀的淪喪,所造成的生存危機和道德危機更是怵目驚心,這使未來中國的重建面臨極為嚴峻的局面。本文先把環境問題放一邊,專門談談如何重建中華傳統文化的問題,尤其是闡明儒家文化在重建國家系統中的重要作用。

從東西方國家系統看儒家文化的優秀性

我們先來看一個西方古代國家系統的最主流結構。

(圖一)

如圖一所示,最上面是神,第二層是宗教組織,再下面是國王。西方國家系統中的神都是具體的神(或者是一神或者是具體的多神),早期各民族在建立國家機構時都以自己所信奉的神作為國家系統的最高權威,由專職的宗教祭司作為先知與神溝通,神職人員因此成為國家系統中的特殊階層,有時會擁有比國王更顯貴的地位。例如古代猶太人的國王必須在膏抹儀式(Anointing Ceremony)上由先知授權,先知將聖膏油(holy anointing oil)抹在即將登基的國王頭上,以象徵神的揀選和祝福。這種膏抹儀式強調了神和宗教的權威,形成「君權神授」的觀念,對後世歐洲基督教國家的國王加冕儀式產生了深遠影響。

我們再來看一下中國傳統文化體系下的國家系統結構圖。

(圖二)

如圖二所示,中國傳統國家系統中最頂層的是天,天的內涵是天道、天命、天意,既包涵著我們祖先對神的信仰,但又不是具體的某位神,而是一種泛神信仰。以天道作為國家權威,這就形成一種敬天敬神卻沒有具體宗教組織參與的世俗國家系統。所以,中國傳統國家系統中的第二層級就是一套敬天的文化系統,而非具體的宗教組織,這套敬天的文化系統就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之後才是天子,天子是奉天承運、履行天命的人間最高統治者。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由於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天」的存在,道德的解釋依據和評判依據都取自於天道,這就形成了天子所不能掌控的一種獨立的、強大的道德仲裁力量和輿論評判力量,而這種力量是由儒士階層來把握的。歷代天子都只能接受這種評判力量的制約,這也是中國歷史上制約皇權的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

現代漢語中所說的「國家」這個概念,在古代中國沒有這個名詞,古代中國與此相對應的概念是朝廷、朝代。國和家在古代中國是兩個名詞,都是封地的意思,天子對諸侯的封地稱為國,諸侯對卿、大夫的封地稱為家(或者邑)。由所有家、國組成的天子所管轄範圍稱為天下,所謂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指治理不同層級的這些行政區的意思。

與西方古代的國家系統相比,中國傳統國家系統與宗教組織一開始就是相互分離的,既避免了西方歷史上宗教組織和世俗政權之間反反覆覆的權力鬥爭,又避免了宗教參與世俗權力所造成的對神聖信仰體系的污染。而對宗教與世俗政權既進行體系分割卻又進行精神聯結就是儒家文化。可見,中國傳統國家系統優越性的重要關節就是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的自然法角色和自然契約功能

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是儒釋道。其中佛道兩家構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出世修煉的部分,代表了中國人對生命終極意義和天人關係的更高追求;而儒家文化則構建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入世部分,形成中國人構築國家體制和社會關係的基本價值體系(倫理體系),代表了中國人對現實生活中一種合理社會關係的追求。

儒家文化脫胎於道家文化,是道家文化的入世部分。道家文化為中國人構築了天人關係,確立了太極、陰陽、五行、八卦等天地運行基本規律的認知體系,讓中國人明白了人在天地宇宙中的位置,以及人應該如何遵循天道、奉行天命。而儒家文化則將這種天道的內涵融入社會關係之中,形成了倫理規則,用於規範國家建制和社會倫理。

儒家文化在中國傳統國家系統中扮演著自然契約的功能。說到自然契約,我們先看看西方近代國家系統中的社會契約。圖三是一個近代西方國家的國家系統結構圖。

(圖三)

前面講了古代西方國家系統中,由於宗教組織參與世俗政權,引發了政教之爭。於是西方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後,實行政教分離,宗教組織不再參與世俗政權。宗教組織退出國家系統之後(回歸社會系統),君權神授的政權體制也開始演變成憲政體制,包括君主立憲制和共和制。圖三是君主立憲制的國家系統,若將「君主」去掉則是共和憲政體制的國家系統。在憲政體制下,國家系統中的最高權威是天賦人權的理念(這套國家系統中的自然法),闡明人權的來源;其下是一套尊重人權的文化系統,形成保護人權的理念和普世價值觀;再下面是憲法,就是保護人權的公共契約;憲法下面是政權機構,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

這裡的憲法就是我們要講的社會契約。憲法是由國民的代表簽署形成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約法,相當於是全體國民之間簽署的一份公共契約,規定了私權力(民權)和公權力(國家機構的權力)的各自權限和範圍。由憲法的契約關係而產生的政權運作,我們稱其為憲政。

與近代西方憲政國家系統相比,儒家文化在中國傳統國家系統中的地位相當於西方憲政體制中最頂端的自然法;與天賦人權的理念相比,儒家文化則可以看作是一套天賦的倫理規範,是由天道而演化出來的人倫規範。

儒家這套人倫規範,我們可以稱其為自然契約。它不是人們之間通過簽署文件而形成的契約,而是先於天子的政權之前就先天存在著的倫理規則,是任何古代政權建立的底層邏輯架構。這套倫理規則的基本內容就是規定了五種基本社會關係在道德義務方面的對等性,揭示出一種在道德義務方面的先天契約關係,筆者將其稱為自然契約,以與西方近代產生的憲法這種社會契約做對比。

儒家講的五種最基本的社會關係,被稱為五倫,即君臣關係、父子關係、夫妻關係、兄弟關係、朋友關係。這五種關係不是今天中共黨文化毒害下的人們所理解的那種不平等的等級和服從關係,而是一種道德義務上平等的倫理關係,是一種雙方都必須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共同遵守各自道德義務的自然關係。具體表現為「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相敬、朋友有信」。也就是說,臣子對君王的忠是建立在君王對臣子的仁的基礎上,如果君不正,則臣投外國;父不慈,則子奔他鄉。孟子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可見,五倫是一種道德上平等的雙方性自然關係,也就是真正的倫理關係,在其表面自然差別的內部蘊涵著道德義務的同一,在道德義務上雙方是對等的。因此,片面強調單方的義務都是對這種自然秩序的顛覆。中國人心目中,最高的是天道,帝王地位的合法性,在於他實行了德政和仁政,符合了天道,所以才可以奉天承運,以天子之尊來君臨天下。反之,如果帝王不守帝王之德,不行天命,則是無道昏君,人們就可以起來推翻他,這叫替天行道。如果說西方憲政是一種基於權利義務關係的社會契約的產物,那麼,顯而易見,中華文化的王道政治則是一種基於道德義務關係的自然契約的產物(天命契約的產物)。

未來中國國家系統中自然契約與社會契約的整合

看懂了中華文化的這套自然契約系統,我們就可以對比出,當西方文化還處於宗教組織和世俗政權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纏不清的時期,中華文化已經產生了基於天道的自然法體系——儒家文化,這一成果比西方早了兩千多年。西方直到近代誕生了憲政體制之後,才在國家系統中引入了非宗教體系的自然法內涵(天賦人權),而且只包涵幾條天賦人權的普世原則,在體系上顯然無法與儒家文化的博大精深相提並論。

另一方面,西方憲政體制中的自然法上面,依然需要宗教信仰來維繫,如果沒有對神的信仰,天賦人權的理念就成為無源之水。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1798年10月11日在致馬薩諸塞州民兵的信中寫道:「我們的憲法只適用於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對於任何其它類型的政府,它都是完全不適用的。」西方憲政體制是政教分離的產物,國家系統中缺乏對神的信仰體系,如果獨立於政權之外的宗教系統不能維持人們對神的信仰,不信神的人越來越多地主宰國家系統,那麼憲政體制就會失去準星,這套國家系統就會出問題。當今的美國及西方社會不斷出現憲政危機,就在於此。

而儒家文化與天道的關係緊密契合,二者從來不會分離。儒家文化的禮制規定天子需要祭天地,家族則需要祭祀鬼神和祖先。天子祭天的祭禮都是由儒家禮官來主持,天子通過祭祀表達對上天的尊敬,表達自己願意遵循天道,奉行天命。儒家文化不僅將天人合一的道家理念植入了國家系統之中,也將遵循天命的人生準則貫徹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孔子說,「不知命(天命),無以為君子。」盡人事、知天命,成為中國人安身立命的人生準則。

儒家文化充當了中國傳統國家系統中的自然法,構築出一套邏輯體系嚴謹的自然契約,向上直達天道,向下成為天子的執政依據,充當了西方憲政體系下的憲法功能。在中國從古代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尤其是當中共解體後,中國社會重新構建國家系統時,人們需要吸取民國以來的歷史教訓,必須將儒家文化和現代憲政相結合,構築出一套自然契約和社會契約完美契合的國家系統。圖四是筆者認為的未來中國理想的國家系統示意圖。

(圖四)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連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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