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契约与社会契约的结合

惠虎宇:儒家文化与未来中华文明重建(上)

人气 319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4年12月31日讯】2024年中共内部内斗加剧,军队将领不断被清洗,中南海高层公开决裂的迹象越发明显。中共政权正在走向末路,中共解体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中共解体后,未来中国将如何重建中华文明,成为无数中华儿女关注的话题。

中共对中华民族百年的侵略和奴役,给中华民族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除了大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之外,中华山川江河的严重环境污染和传统伦理价值观的沦丧,所造成的生存危机和道德危机更是怵目惊心,这使未来中国的重建面临极为严峻的局面。本文先把环境问题放一边,专门谈谈如何重建中华传统文化的问题,尤其是阐明儒家文化在重建国家系统中的重要作用。

从东西方国家系统看儒家文化的优秀性

我们先来看一个西方古代国家系统的最主流结构。

(图一)

如图一所示,最上面是神,第二层是宗教组织,再下面是国王。西方国家系统中的神都是具体的神(或者是一神或者是具体的多神),早期各民族在建立国家机构时都以自己所信奉的神作为国家系统的最高权威,由专职的宗教祭司作为先知与神沟通,神职人员因此成为国家系统中的特殊阶层,有时会拥有比国王更显贵的地位。例如古代犹太人的国王必须在膏抹仪式(Anointing Ceremony)上由先知授权,先知将圣膏油(holy anointing oil)抹在即将登基的国王头上,以象征神的拣选和祝福。这种膏抹仪式强调了神和宗教的权威,形成“君权神授”的观念,对后世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国王加冕仪式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下的国家系统结构图。

(图二)

如图二所示,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中最顶层的是天,天的内涵是天道、天命、天意,既包涵着我们祖先对神的信仰,但又不是具体的某位神,而是一种泛神信仰。以天道作为国家权威,这就形成一种敬天敬神却没有具体宗教组织参与的世俗国家系统。所以,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中的第二层级就是一套敬天的文化系统,而非具体的宗教组织,这套敬天的文化系统就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之后才是天子,天子是奉天承运、履行天命的人间最高统治者。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由于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天”的存在,道德的解释依据和评判依据都取自于天道,这就形成了天子所不能掌控的一种独立的、强大的道德仲裁力量和舆论评判力量,而这种力量是由儒士阶层来把握的。历代天子都只能接受这种评判力量的制约,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制约皇权的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

现代汉语中所说的“国家”这个概念,在古代中国没有这个名词,古代中国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朝廷、朝代。国和家在古代中国是两个名词,都是封地的意思,天子对诸侯的封地称为国,诸侯对卿、大夫的封地称为家(或者邑)。由所有家、国组成的天子所管辖范围称为天下,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指治理不同层级的这些行政区的意思。

与西方古代的国家系统相比,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与宗教组织一开始就是相互分离的,既避免了西方历史上宗教组织和世俗政权之间反反复复的权力斗争,又避免了宗教参与世俗权力所造成的对神圣信仰体系的污染。而对宗教与世俗政权既进行体系分割却又进行精神联结就是儒家文化。可见,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优越性的重要关节就是儒家文化。

儒家文化的自然法角色和自然契约功能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儒释道。其中佛道两家构筑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出世修炼的部分,代表了中国人对生命终极意义和天人关系的更高追求;而儒家文化则构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入世部分,形成中国人构筑国家体制和社会关系的基本价值体系(伦理体系),代表了中国人对现实生活中一种合理社会关系的追求。

儒家文化脱胎于道家文化,是道家文化的入世部分。道家文化为中国人构筑了天人关系,确立了太极、阴阳、五行、八卦等天地运行基本规律的认知体系,让中国人明白了人在天地宇宙中的位置,以及人应该如何遵循天道、奉行天命。而儒家文化则将这种天道的内涵融入社会关系之中,形成了伦理规则,用于规范国家建制和社会伦理。

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中扮演着自然契约的功能。说到自然契约,我们先看看西方近代国家系统中的社会契约。图三是一个近代西方国家的国家系统结构图。

(图三)

前面讲了古代西方国家系统中,由于宗教组织参与世俗政权,引发了政教之争。于是西方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实行政教分离,宗教组织不再参与世俗政权。宗教组织退出国家系统之后(回归社会系统),君权神授的政权体制也开始演变成宪政体制,包括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图三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系统,若将“君主”去掉则是共和宪政体制的国家系统。在宪政体制下,国家系统中的最高权威是天赋人权的理念(这套国家系统中的自然法),阐明人权的来源;其下是一套尊重人权的文化系统,形成保护人权的理念和普世价值观;再下面是宪法,就是保护人权的公共契约;宪法下面是政权机构,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

这里的宪法就是我们要讲的社会契约。宪法是由国民的代表签署形成代表国家最高权力的约法,相当于是全体国民之间签署的一份公共契约,规定了私权力(民权)和公权力(国家机构的权力)的各自权限和范围。由宪法的契约关系而产生的政权运作,我们称其为宪政。

与近代西方宪政国家系统相比,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中的地位相当于西方宪政体制中最顶端的自然法;与天赋人权的理念相比,儒家文化则可以看作是一套天赋的伦理规范,是由天道而演化出来的人伦规范。

儒家这套人伦规范,我们可以称其为自然契约。它不是人们之间通过签署文件而形成的契约,而是先于天子的政权之前就先天存在着的伦理规则,是任何古代政权建立的底层逻辑架构。这套伦理规则的基本内容就是规定了五种基本社会关系在道德义务方面的对等性,揭示出一种在道德义务方面的先天契约关系,笔者将其称为自然契约,以与西方近代产生的宪法这种社会契约做对比。

儒家讲的五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被称为五伦,即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朋友关系。这五种关系不是今天中共党文化毒害下的人们所理解的那种不平等的等级和服从关系,而是一种道德义务上平等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双方都必须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共同遵守各自道德义务的自然关系。具体表现为“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相敬、朋友有信”。也就是说,臣子对君王的忠是建立在君王对臣子的仁的基础上,如果君不正,则臣投外国;父不慈,则子奔他乡。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可见,五伦是一种道德上平等的双方性自然关系,也就是真正的伦理关系,在其表面自然差别的内部蕴涵着道德义务的同一,在道德义务上双方是对等的。因此,片面强调单方的义务都是对这种自然秩序的颠覆。中国人心目中,最高的是天道,帝王地位的合法性,在于他实行了德政和仁政,符合了天道,所以才可以奉天承运,以天子之尊来君临天下。反之,如果帝王不守帝王之德,不行天命,则是无道昏君,人们就可以起来推翻他,这叫替天行道。如果说西方宪政是一种基于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契约的产物,那么,显而易见,中华文化的王道政治则是一种基于道德义务关系的自然契约的产物(天命契约的产物)。

未来中国国家系统中自然契约与社会契约的整合

看懂了中华文化的这套自然契约系统,我们就可以对比出,当西方文化还处于宗教组织和世俗政权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不清的时期,中华文化已经产生了基于天道的自然法体系——儒家文化,这一成果比西方早了两千多年。西方直到近代诞生了宪政体制之后,才在国家系统中引入了非宗教体系的自然法内涵(天赋人权),而且只包涵几条天赋人权的普世原则,在体系上显然无法与儒家文化的博大精深相提并论。

另一方面,西方宪政体制中的自然法上面,依然需要宗教信仰来维系,如果没有对神的信仰,天赋人权的理念就成为无源之水。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1798年10月11日在致马萨诸塞州民兵的信中写道:“我们的宪法只适用于有道德和宗教信仰的人民。对于任何其它类型的政府,它都是完全不适用的。”西方宪政体制是政教分离的产物,国家系统中缺乏对神的信仰体系,如果独立于政权之外的宗教系统不能维持人们对神的信仰,不信神的人越来越多地主宰国家系统,那么宪政体制就会失去准星,这套国家系统就会出问题。当今的美国及西方社会不断出现宪政危机,就在于此。

而儒家文化与天道的关系紧密契合,二者从来不会分离。儒家文化的礼制规定天子需要祭天地,家族则需要祭祀鬼神和祖先。天子祭天的祭礼都是由儒家礼官来主持,天子通过祭祀表达对上天的尊敬,表达自己愿意遵循天道,奉行天命。儒家文化不仅将天人合一的道家理念植入了国家系统之中,也将遵循天命的人生准则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孔子说,“不知命(天命),无以为君子。”尽人事、知天命,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人生准则。

儒家文化充当了中国传统国家系统中的自然法,构筑出一套逻辑体系严谨的自然契约,向上直达天道,向下成为天子的执政依据,充当了西方宪政体系下的宪法功能。在中国从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尤其是当中共解体后,中国社会重新构建国家系统时,人们需要吸取民国以来的历史教训,必须将儒家文化和现代宪政相结合,构筑出一套自然契约和社会契约完美契合的国家系统。图四是笔者认为的未来中国理想的国家系统示意图。

(图四)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连书华#

相关新闻
惠虎宇:中华民国法统的建立与破坏
惠虎宇:国家权威的重建与民国军政之路
惠虎宇:李宜雪之真与中共体制之恶
惠虎宇:习大权旁落 中国巨变已现端倪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请进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