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林一山香港報導)香港地政總署去年起在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中加入《港區國安法》適用條款,港府有權以「國家安全」為由取消入標資格,亦有權因國安考慮中止短期租約。
有學者分析指,加入國安條款會增加投資風險,對市場肯定有負面影響,又批評政府的決策並非基於理性,只是為了向中共表忠;亦有時事評論員推測相關條款或針對外國發展商和資金。
地政總署資料顯示,去年11月4日開始招標的啟德2A區4、5B及10號地盤的賣地文件已加入條款,列明政府保留權力,可以投標者或其母公司曾經或正參與可能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為由,取消其投標者資格。據報赤柱環角道,以及正在招標的荃灣寶豐路、旺角洗衣街地皮等的賣地文件均有加入新增條款。
另外,正在招標的柴灣創富道短期租約,其中列明政府保留權力,「以投標者曾經、正在或有理由相信投標者曾經或正在參與可能導致或構成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活動為由,取消投標者的資格」,並提及政府若有理由相信,中標的承租者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或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有權中止其租約。
原訂今年1月1日租約屆滿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會址,FFC去年11月30日公布獲政府批准續租3年,並透露租約條款包括容許政府在提前3個月通知下隨時中止租約,如涉及國家安全因素可立即中止租約。
《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去年8月更新
發展局在回應多間傳媒查詢時透露,政府內部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於2022年8月29日更新,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相關要求,有關原則適用於所有種類及形式的政府採購,地政總署隨後把適用的條款加入所有賣地文件以及短期租約招標文件。
就短期租約而言,政府可因國安考慮在合約進行期間終止合約,因為政府是以地主身分把政府土地租予中標的租戶,政府與中標者的採購合約關係於租約期間持續有效。而政府出售土地方面,當完成招標程序及簽立土地文件手續後,售予中標方的土地屬私人財產。若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執法機關會依法處理。
鍾劍華:為了向「阿爺」表忠
學者鍾劍華2月13日在接受大紀元記者訪問時分析指,就算賣地條款沒有加入國安內容,投資者也會考慮目前香港社會環境的轉變,包括流失很多人才和外資,資訊自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消失,法治保障變得不健全。他認為所有投資項目都要考慮這些風險,而投資不動產的風險特別高;而新增的國安條款,增加了一個風險因素,對市場肯定是負面。
鍾劍華亦批評香港政府的決策並非基於理性,只是為了向「阿爺」(中共)表忠;如果政府的邏輯成立的話,將來一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政府也可能沒收市民的私人住宅物業。
利世民:新增條款或針對外資
政經評論員利世民2月13日在其YouTube頻道上分析指,事件早於去年11月發生,但近日才被報導,反映政府想低調處理,不想太多人知道,但近期的啟德「簡約公屋」爭議或導致某些人翻查啟德賣地條款,才突然發現那些國安內容。
利世民認為香港和中資地產商不會跟政府對著幹,所以國安條款並非針對他們。他提到早前有中資機構在美國大量購買農地,引起當地部分政客擔心威脅國家安全,繼而限制中資買地,所以他懷疑事件令中共要求香港政府在賣地時也加入國安條款。
利世民分析指,長遠來說,所有外國資金也不用考慮投資香港地產市場。近年除了新加坡的豐樹產業(Maple Tree)和凱德集團(Capitaland)之外,其他外國資金都沒有參與香港地產。雖然目前新加坡資金沒有被指威脅國家安全,但難以估計5至10年後會否被指「不夠親近北京政權」而有麻煩。
多個政府部門加入國安條款
自《港版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以來,多個政府部門在資助撥款或舉辦活動的條款之中加入「國安」元素。
2021年9月,社會福利署將《國安法》納入「服務質素標準」,要求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須掌握法例並制定政策及程序,確保服務單位及員工守法。
去年10月,公共圖書館被揭發在「全港詩詞創作比賽」和「世界閱讀日創作比賽」中加入國安條款,列明參賽作品不能違反《國安法》或「不利於國家安全」。
去年12月,民政事務總署在「地區關愛隊」申請表格中列明,申請團體須簽署聲明,承諾其僱員及其成員、義工等人士沒有曾經、正在從事可能導致或構成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亦要申報曾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曾否舉辦國情活動。@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