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6月30日】(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報導)近來多倫多地產經紀帶客戶看房,事先會提醒看房過程中可能會被監視監聽。經紀估計,目前近30%至40%賣家安裝監控設備,尤其一些高價位房屋,監控設備安裝更是常見。
買家被監聽失談判籌碼
現代家居安裝智能監控設備日益盛行,主要目的是方便業主監控家居環境安全,但越來越多賣家開始用監控設備監聽買家看房情況,或用來監測上門看房買家體溫情況等。
經紀透露,賣家希望了解買家想法,然後根據買家真實想法做好準備,或以此增加談判籌碼。如賣家發現買家十分滿意房子情況,買家就會完全處於下風,底牌被人看盡。
多倫多有經紀透露,賣家監聽買家看房情況,原來只是耳聞未曾目睹,最近一次帶買家看房發現桌子有監控設備才開始警覺。這幢房子位於繁忙高速路段附近,屋內煙臭難聞,掛了幾個月都沒賣出去。經紀懷疑,賣家可能想通過監聽買家看房過程,了解房子難賣原因。
經紀認為,目前房市火爆,競購戰已經導致房價瘋漲,家居智能監控設備更是讓賣家掌握更多籌碼。看房被監視或監聽,應有相關公開透露條款,就像公眾活動一樣要求制定公開條款,雙方都同意有知情權很關鍵。
懷雅遜大學(Ryerson University)隱私網絡安全專家馬索迪(Joe Masoodi)最新報告發現,41%加人被他人門鈴攝像頭攝像都感覺不自在。馬索迪表示,如今68%加國人雖安裝不同形式的智能家居監控設備,但用監控設備監視監聽買家看房過程,聽起來令人毛骨悚然。
賣家偷錄買家談話違反商業隱私法
過去家居監控設備是用來監控家中寶寶情況和確保家居環境安全,但也有可能用於其他目的,如監控買家看房情況等,但這麼做不等於合理合法。
馬索迪表示,安省法律規定,如談話一方同意錄音,錄音就合法。但買家和經紀看房過程中,賣家不在場,未經買方同意就錄音屬非法行為。
業主固然有權安裝家居智能監控設備,但監控錄音錄像目的和使用,在地產界難界定。監控防止東西被盜是一回事,但用錄音來提高房屋交易籌碼是另外一回事。
隱私法律師認為,根據聯邦商業隱私法(PIPEDA),賣房屬商業行為,賣家偷聽看房買家談話涉商業活動,按隱私法規定應事先徵求對方同意。
業主室內攝像頭如用一般目的,安裝顯眼易察覺,只是湊巧錄到買家談話,還容易說得過去。但賣家如故意偷偷錄音,問題就很大,搞不好就觸犯商業隱私法,更何況用買家敏感談話內容來謀求談判籌碼,就更不應該了。
經紀認為,房子是賣家的,陌生人上門看房時心存戒備是人之常情,賣家有權安裝監控設備。作為經紀,應該事先告知買家看房時可能會被錄音錄像,不要在看房現場和買家討論看房態度和意見,而應該事後在其他地點或通過電話討論看房意見,不要輕易向對方亮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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