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名譽權案昨日開庭 雙方展開證据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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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被告質疑劉曉慶年齡:“原告的妹妹是1954年出生,原告怎么可能1955年出生?”

北京娛樂信報4月29日報導﹐昨日,著名影星劉曉慶狀告《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侵害名譽權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劉曉慶本人沒有出庭。

整個法庭調查基本分為三個階段,首先,對王建中書中所述的劉曉慶欠他1000万元為中心進行調查;其次,對被告在書中對原告進行污辱;最后對原告造成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的調查。

焦點:展開“證据”拉鋸戰

從9時開庭,至12時休庭,審理過程一直處于法庭調查當中,連法庭辯論階段都沒有進入。被告王建中拿出了大量他在劉曉慶公司發行部時与公司簽訂的協議作為證据證明劉曉慶公司欠王建中1000万元,但原告代理人几乎是用相同的方式予以駁回:原告質疑該協議的真實性,即被告用什么證据證明該協議是王建中与劉曉慶簽訂的。

尤其到第二階段,原告列出該書56處帶有捏造事實、誹謗原告的內容。被告提出,原告應出具證明這些文字是捏造的證据;對此,原告則提出,被告應出具證明文章所寫內容是事實的證据。雙方都咬住“證据”不放,比如被告提供了有關的協議或合同,甚至找到了所提事件的證人到庭作證。記者發現,昨日審判全過程,被告承擔了几乎全部的舉證責任。

意外:突然進行“不公開審理”

在昨日的審理過程中,被告王建中及其代理律師曾多次提到劉曉慶“虛報年齡”欺騙法庭,并几次險些對劉曉慶的真實年齡脫口而出,被告律師稱:“原告的妹妹是1954年出生,那么原告怎么可能是1955年出生,她真實年齡是……”話一到此就被法官制止。法官提出,有關原告的年齡問題,屬于隱私,不應在法庭公開討論。

11時30分,在對原告造成經濟損失、精神損失的調查結束后,法官突然宣布所有旁听人員退出法庭,進入不公開審理階段。半小時后,不公開審理結束,記者也被告知,昨日的整個審理也暫時休庭,5月8日再次開庭。

王建中:我覺得不公平————法庭調查結束后,原告代理人表示不接受采訪,就匆匆离開了法院。而王建中對昨日的審判有些异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顯得有些激動。他認為剛剛結束的不公開審理沒有任何意義。同時,他覺得法庭對他提出的新證人和證据采取延期審理的方式,對他來說是不公平的。

新聞背景:《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惹出是非

去年9月,劉曉慶狀告光明日報出版社、王建中侵犯其名譽權。在起訴書中,原告稱由光明日報出版社發行、署名作者王建中的長篇紀實文學《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使用了大量污辱性的語言,僅在該書目錄中,“劉曉慶實在過分的貪婪”、“虛報年齡”等語言,就已經嚴重損毀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譽。

劉曉慶要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國內有影響的報紙、刊物上登載向原告賠禮道歉的文章;賠償劉曉慶因此訴訟造成的400万元、精神損害金80万元。(//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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