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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芬蘭赫爾辛基美聯電)諾基亞(Nokia)手機公司年薪520萬美元的執行副總裁萬約基因超速駕駛,接到傳票,竟然被罰款10萬3000美元。他上訴后才減為5200美元。
罰款額之所以會這么高,因為芬蘭當局是根據違例者所犯的交通規則,以及對方的收入來定奪罰款數額。
去年10月,萬約基駕著“哈雷”(Harley Davidson)電單車在每小時45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75公里的車速超速駕駛,結果被罰款69萬馬克(約10萬3000美元),打破了芬蘭交通罰款的最高記錄。
法庭在萬約基提出上訴后,將罰款額減至3萬5000馬克(約5200美元)。萬約基辯稱,當局應根據他前年的收入,即400萬馬克來定奪他應繳付多少罰款,而不是根據他在1999年所取得的3500萬馬克收入征收罰款。
除芬蘭外,瑞典、丹麥和德國也推行這種罰款措施。然而,這些國家都有限定罰款的最高數額,如瑞典的最高罰款額是1000克朗(約98美元),芬蘭則沒有這樣的限制。據悉,芬蘭是唯一通過這種制度征收交通罰款的國家。
芬蘭早在30年代便實施這種交通罰款措施,但后來隨著國家因科技業蓬勃發展而變得越來越富裕,這項措施似乎是專門用來“對付”保時捷(Porsche)跑車和“哈雷”電單車車主。
兩年前,一對年輕的兄弟因開辦網絡公司而成為百萬富翁,各進口一輛29萬5000美元的藍寶基尼(Lamborghini)跑車。兩人因超速駕駛分別于前年和去年被罰款51萬3000馬克和10萬馬克。
北美國家曲棍球聯合會首號球員塞蘭內前年6月也因魯莽駕駛而被罰款25萬7200馬克。然而,萬約基原先的罰款額卻打破了他們的記錄。 (聯合早報編譯)(//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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