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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手機電子通緝令 紐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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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星期一(9月19日)早上的時候,紐約很多人的手機上都收到了來自「紐約市應急管理辦公室(Office of Emergency Management,簡稱OEM)」的警報,其中發布了曼哈頓爆炸案嫌犯Ahmad Khan Rahami的信息。

這條警報非常短,只有簡單的一段話:「通緝:Ahmad Khan Rahami,28歲男子,圖片請見媒體,如果見到請打911」,不過,這卻開創了紐約市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手機發布通緝令的先例。紐約市長白思豪在警察局召開的關於爆炸案的記者會上說:「通過應急辦公室的系統,我們讓幾百萬人獲得了這一消息,今後再出現對市民有生命威脅的嫌犯時,我們會繼續這樣做。」

應急管理辦公室通過手機發布警報的這一系統名為「無線應急警報」(Wireless Emergency Alert,簡稱WEA),在紐約市的五個區通過手機信號塔向手機用戶發布信息。這個系統一般用於天氣警報,或兒童失蹤的安珀警報(Amber Alerts),很少用來發布電子通緝令。

為什麼電子通緝令無照片?

不過,接到手機警報的用戶可能注意到,這份通緝令沒有嫌犯的照片,只是寫了「圖片請見媒體」,而且通緝令本身很短。這是為什麼呢?紐約媒體《觀察家》(Observer)在報導中說,這和聯邦政府與通信巨頭之間的博弈有關。

現在的「無線應急警報」系統用的是老式2G技術,是早期手機所使用的技術,這一技術不能發送圖片,不能提供可以點擊的鏈接,也不能提供可以直接撥打的電話號碼,短信的長度不能超過90個字符。而且,手機用戶可以在手機上設置不接收這類警報。

2015年,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曾經想要推動一項新規,讓短信的長度限度增加到360個字,同時可以在警報中加入圖片、電話號碼和超鏈接等內容,並通過新的工具讓用戶很難拒絕接收此類警報。不過,這一提議受到電信巨頭的抵制,蘋果公司的律師在一份給聯邦通信委員會的文件上說:「長警報可能會淹沒用戶的信息,讓用戶更難理解,並增加用戶拒絕接受此類信息的可能性。」而AT&T的律師團則表示,在警報中加入超鏈接可能會導致網絡過度擁擠。◇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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