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姻親套房提案市議會初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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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7月19日,允許在全舊金山市居民區建造姻親套房(亦稱附加單元Accessory Dwelling Units)的提案在市議會初讀通過,議員們希望這一提案能夠為舊金山增加數以萬計的可居住套間。

這是舊金山試圖緩解日益尖銳的可負擔住房危機的一個舉措,允許將原有住宅的不可居住空間,如車庫等,改造成為可以居住或者出租的套間。類似的法案此前僅在第8區和第3區試行。根據提案,在1979年前建設的租金控制下房屋內增建的姻親套房,也將在租金控制之下。

今年3月,市議員佩斯金(Aaron Peskin)提出了一個類似的最初法案,此後市議員法瑞爾(Mark Farrell)針對佩斯金的法案提出了另一個提案,6月法瑞爾試圖將他的提案放入11月公投選票。19日的提案是佩斯金與法瑞爾之間妥協的結果,為此法瑞爾撤回了放入11月份的公投提案。

根據法瑞爾的提案,能夠申請姻親套房建設的條件相對寬鬆,對於姻親套房能否超出原建築範圍之外沒有明確規定。19日的提案則要求姻親套房必須在原有建築之內,除非在7月11日之前已經有陽臺或者天井,而且時間超過3年,否則姻親套房建設不得超出已有建築範圍。

姻親套房建設合法化法案最初於2014年在威善高(Scott Wiener)所在的第8區通過,後來時任第3區市議員的冀芷欣(Julie Christensen)在該區引入了類似第8區的法案。

佩斯金3月的提案基本基於維納的提案,但限制10個單元以下的房子,僅能建設1個姻親套間,擁有10個或10個以上單元的房子,則允許建設2個姻親套間。法瑞爾的提案則對於4個單元以上的房子沒有可建設姻親套房數量的限制。

19日討論的提案,規定擁有5個套間以下的房子,僅能建設1個姻親套房;擁有5個套間以上的房子,只要滿足最小面積規定,即工作間(studio)不得少於300平方英尺,一居室不得少於500平方英尺,可以建設的姻親套間數沒有限制。

此外,法案規定,新建的姻親套間不得用作短租;在規定獨立屋的區畫內,不得建設姻親套房;允許康斗增建姻親套房。

至於法案通過之後,是否能夠緩解舊金山的可負擔住房危機,還得取決於房主建設姻親套房的意願。城市建設規劃部(Planning Department)發言人吉娜‧希密(Gina Simi)表示,此前在第3區和第8區,大約有100戶房主申請了姻親套房建設,而目前沒有一戶人家真正開建。希密表示,諮詢的人倒是不少,每週有30~34例。

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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