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曾在2003年轟動一時的福州新移民跨州搶劫案「頭目」王家福(Wang Jia Fu音譯),昨天(10月11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被重新判刑,華裔法官陳卓光判王家福160個月監禁(13年4個月),從2003年8月起計算刑期,刑滿直接轉至移民監獄,進入遣返程序。
這意味著王家福很快就會被遞解回中國,一個福州人14歲走上偷渡路、冒死淘金的故事就這樣在16年的牢獄生涯後,告一段落。
24歲因盜竊落網 越獄後四處打劫 專劫同鄉
美國聯邦調查局2003年破獲一個龐大的華人跨州持槍搶劫集團,該集團成員以福州的年輕新移民為主,而搶劫目標多是華人住家、餐館、非法賭檔和妓院,因他們了解受害者不會將現金存放銀行,犯案方式多為持槍械強行進入民宅或商家,以暴力方式脅迫受害者交出財物,不從則毆打甚至開槍。
該集團分別在紐約福州社區和新澤西、鳳凰城、佛州、喬治亞州,以及加州等地連續作案,當時的起訴書指其「達到每日一搶」的瘋狂程度。王家福被FBI認定是該集團的頭目,手下的成員多達15人,他被控多次參與打劫,犯下「持械搶劫」、「非法持有槍械」等35項罪。當時的主審法官也是陳卓光。
檢方說,王家福早在1999年11月底就因盜竊和偷盜罪在田納西州被判4年監禁,卻在2000年3月服刑期間逃脫,與熟識的其他福州青年,「分批」以不同組合方式開始流竄做案,四處打劫。2002年10月被抓回監獄後,2002年11月他又試圖逃跑,再被判1年監禁。
直到2003年該強盜集團其他成員落網,FBI在調查中赫然發現,該組織規模龐大,這才發現王家福「案上有案」。2003年7月,王家福從田納西州監獄被引渡回紐約受審,2003年8月被轉到聯邦監獄。
王2004年3月認罪,當年被判360個月(30年)監禁。但他今年5月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一項政策變化,提出一個要求重新審判的動議,并於今年9月重新認罪,在新的認罪協議中,他承認2000年至2002年在紐約參與13起打劫案,其中一起發生在皇后區,他持槍對著5名受害人,搶走2000元現金和珠寶。
二次認罪 爭取遣返回國
昨天,41歲的王家福被剃了個光頭,人顯得乾淨利落,穿著囚服出庭,見到父母和妹妹等7名親友在旁聽席上時,展顏而笑。其年邁雙親特地從福州鄉下趕來為子求情,從其一臉的風霜痕跡足見他們往日勞作之艱辛。
在庭審前,兩老寄信給法官,稱王家福是家中獨子,全家經濟的希望,14歲時為了改善家庭經濟獨自冒險偷渡來美,親人未能陪伴他,由於求生不易、還債急迫、交友不慎,誤入歧途,最終被關大牢。兩老為此以淚洗面,日日思念兒子,終于在月前來到美國探監,因語言不通,年老體衰又有疾病,只能在紐約街頭撿垃圾維持生活費用,他們希望法官能讓王家福服刑後即早遣返回中國。64歲的王母昨日在法庭上再次向法官請求,她泣不成聲地說,知道兒子犯下罪行,只希望兒子能陪伴兩老度過晚年。73歲的王父也一度哽咽。
王家福也以英文哭著認錯,對受害者、對家人和社區表示道歉,為自己的行為真誠悔過。他說,入獄14年來他學到了很多,改變了很多,希望美國政府能給他機會,并承諾回中國後他將成為一個負責任的人,用自己學到的技能謀生,好好照顧父母。
檢方認為,王家福參與13起持槍搶劫案,罪行嚴重,其中最嚴重的一起發生在皇后區法拉盛的一非法賭檔,在這一次持槍搶劫中,一名華裔婦女被王家福的同夥開槍擊中頭部,次日王家福竟然又去打劫,儘管他沒有傷人記錄,但是一個危險人物。
辯方律師Peirdre Von Dornum則堅持將王家福與其他涉案人區分開,她強調王家福已改過,在監獄中學英文、學電腦技術,拿了很多證書,工作勤奮。又說王在監獄中唯一犯規的「賭博」行為,也是為了賺錢給親人打電話,因為王家福不是公民,以他的移民身份,在監獄中的工作每小時只能掙12~40分美元,而王家福在監獄中撥打中國長途電話,每15分鐘就要15.85美元,給他在加拿大的女兒打電話,15分鐘也要5.35元。律師說,王痛悔自己行為對社會、對父母造成的傷害,「他真的在改過自新,雖然不完美,但是很真實。」
「你的英文很出色,悔過書也很感人」,華裔法官陳卓光告訴王家福,考量他13年來在獄中靠自學英文達到這樣的水平,相信他付出了很多努力,綜合各項因素,最後判他160個月監禁,扣除2003年入獄以來的刑期,王家福不久後便可轉至移民監獄等候遣返。 ◇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