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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
【大紀元2016年0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傳播肢解林俊視頻的網主馬立克(Mark Marek)昨日離開法廳時,用灰色膠帶把嘴巴封住,胸前舉著一塊牌子,白紙黑字寫著:犯了加拿大思想罪(Guilty of Canadian Thought Crimes)。
據CBC報導,bestgore.com網站網主馬立克,涉嫌在網上播放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用刀殺死和肢解蒙特利爾華裔學生林俊的視頻,被埃德蒙頓警方在2013年控以敗壞道德罪。法官判決馬立克要條件服刑6個月:前3個月軟禁在家,每週只能出門10小時用於購買日常用品、處理雜事和打理網上業務,後3個月在社區服刑,須完成3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
昨日(25日),現年41歲、為自己辯護的馬立克,在法廳上承認,所散播的視頻屬淫穢品。在長長的聲明中,他為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護。但是法官指出,沒有任何理由把這種暴力、恐怖和色情的東西公開到網上。
高級警長克拉克(Bill Clark)說,埃德蒙頓警方提起敗壞道德罪指控,據他所知是第一次。馬立克在2012年播放的視頻,被一名美國律師看到後,告知了多倫多警方。該視頻成為馬格諾塔肢解林俊案庭審的重要證據。目前馬格諾塔正在服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喬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