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堪培拉逾十位法輪功學員加入訴江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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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欣怡、夏墨竹堪培拉採訪報導)2015年8月16日上午,堪培拉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澳大使館前,聲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並宣布加入全球訴江大潮。目前已有十一位堪培拉法輪功學員將自己受迫害的案例寫成控告狀,郵遞到中國大陸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據明慧網初步統計,截至目前為止,超過15萬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關控告、起訴前中共頭目江澤民。控告人人數之多、範圍之廣,前所未有。控告狀來自地區涵蓋中國大陸所有34個省級行政區,96%的地級行政區,以及海外27個國家和地區。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成立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辦公室」,同年7月20日利用各級「610」,在全國系統地推行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參與訴江的堪培拉法輪功學員均來自中國大陸,大多都經歷了監獄、勞教所和教養院的非法關押和殘酷迫害。

其中堪培拉法輪功學員李民和張泳是清華大學的校友。無獨有偶,當年他倆都是保送進清華大學的優秀學生。李民碩士畢業後留校,在清華大學土建承包總公司工作。因修煉法輪功,被多次抄家、取消出國機會、被非法關押、流離失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曾被注射不明藥物。李民上個月參與了清華大學校友的集體訴江。她的個人刑事控告狀與其他32位來自中國、美國、紐西蘭、澳大利亞、愛爾蘭、日本的清華校友的控告狀一起,通過紐西蘭代理律師用快遞同時送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

清華大學無線電系畢業的張泳,迫害剛開始時在大連電子研究所工作。2003年他被判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大連教養院。他被關過鐵籠,被用床板毆打,被用馬紮子打破頭,被用鞋底子抽臉,遭抻刑吊銬一天一夜。最後折磨至骨瘦如柴,精神受到很大摧殘,眼神發呆,手腳末梢神經都不靈敏,全身沒有力氣,站起來都困難,走路只能一點一點地挪。一直到現在,他的手腳仍然不敏感,幹一點體力活就感覺全身無力。

張泳的妻子於曼華和他在大陸一起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2003年她因修煉法輪功,被判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每天強制勞役12小時以上,在關押期間曾被注射不明藥物。於曼華和張泳於8月一起從堪培拉投遞了控告狀。

法輪功學員陳紅也於8月將自己的控告狀,郵遞到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她在大陸曾遭五次抄家,兩次非法關押在蘆台棉紡廠分別長達40天和32天,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朝陽看守所五天,天津女子收容所九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板橋女子勞教隊,每天強制勞役14個小時以上,坐在馬紮選豆子,由於長時間坐在馬紮上,臀部被五根布帶勒進五條溝,使她肛門脫落、便血、腿部腫脹、靜脈曲張、臉部浮腫。

楊惠慈因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被非法拘禁在廣東江門市戒毒所十天,2001年再次被抓,在前門派出所遭酷刑毒打,造成她一條肋骨斷裂,前身被軍人皮鞋踢成紫青色,臀部被用膠棒打成紫黑色,派出所人員還把她雙手反手背銬,致使她暈倒三次。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廣東省婦女勞教所,每天強制勞役九小時以上。楊惠慈於8月初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了她的控告狀。

陳冠因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抄家兩次,被開除公職,罰款八千多元。1999年10月他被非法關押在廣東肇慶市端州區看守所十天,2001年被非法關押在肇慶市看守所30天。2002年被關押在肇慶市法制教育學習班強制洗腦15天,2004年再次被關進洗腦班三個月。陳冠近日將自己的控告狀,郵遞到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投遞控告狀的還有鄭雲娥、王瑛、戈小珍、吳鳳春和張賈亨。

全球訴江大潮得到了廣泛正義人士的聲援和支持。2015年7月20日,歐洲議會議員科妮莉亞‧恩斯特博士(Dr. Cornelia Ernst)、克勞斯‧布赫納教授(Prof. Dr. Klaus Buchner)和麥荷雅‧顧勒嫩女士(Merja Kyllönen)聯名致信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敦促他和中國當局立即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系統性國家性強摘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罪行,公開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此外,他們還將連署信寄給了中共駐歐盟使團大使楊燕怡和中共駐德國大使史明德。十名瑞士政要則於2015年8月10日聯名致信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敦促習近平推動控告江澤民這一重大訴訟。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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