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認為,為人者可以窮困,或者身處險境,但要深知做人的本分,不可以妄取不義之財,不可以失德損德。
可是現代人對這樣的觀點往往已經不再認同,很多人生活的重心就是追名逐利,在利益上損失一點就會痛苦萬分。「拾金不昧」的說法似乎是老古董的東西,今人幾乎不能理解,沒有非法強占別人的利益已經算好的了。
所以,現代人在不知不覺中丟棄了傳統道德,忘記了做人本分。當人人都生活在無道德可言的社會環境中時,人人都將成為其中的受害者,只是在不同時間不同事件上的不同表現而已。
現代人要想回歸古人自在怡然的生活狀態,道德的回歸是必經之路。
現在講講古人是如何恪守做人的本分?這個做人的原則都是什麼?讓我們先講個故事。
春秋時期,吳王諸樊的弟弟延陵季子有一次外出巡遊,看見路上有人遺失的金子。當時正值五月,天氣炎熱,有一位披著皮衣的窮困砍柴人在此路過,季子於是招呼砍柴人說:「把那地上的金子撿起來。」
砍柴人將鐮刀扔到地上,瞪大眼睛,生氣的說:「你怎麼自己地位尊貴,卻把別人看的這麼卑下呢?你儀態容貌豪壯,說話卻這麼粗野呢?我寧肯在炎熱的五月,穿著皮衣砍柴,難道會去撿他人遺失在地上的金子嗎?」
季子聽後非常慚愧,連忙向這位砍柴人道歉,並請教其姓名,砍柴人對他說:「從外表看你是位有地位的人,怎麼值得把我的名字告訴你呢!」說完便離去了。
故事中的這位砍柴人甘願五月披裘衣,自己過著清貧困苦的生活,也決不妄取不義之財的德行操守,非常令人讚賞。春秋時期,即使是貧窮的砍柴人,都把道德操守看得比錢財更重要,展現了「人窮志不短」的風貌。
可見在我們的神傳文化中,高潔清廉、拾金不昧的美德,才是做人應具備和推崇的。
為此,南北朝時著名的文學家庾信曾為一幅〈五月披裘畫〉題詩讚道:「披裘當夏,俗非為心,雖逢季子,不拾遺金。」而唐朝大詩人李白也在〈杭州送裴大澤時赴盧州長史〉一詩感歎:「五月披裘者,應知不取金。」
對比之下,現代人在這位古代砍柴人面前,是不是也可以高傲的昂起自己的頭呢?
這是一個人自覺按照為人的準則行事,而表現出的不取意外之才的境界。從另外一個角度上講,舉頭三尺有神靈。人的一思一念,一舉一動,都有神明在觀察和記錄著。
一個人如果不遵從為人的法理行事,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這就是所謂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
再來一個《集福消災之道》一書裏面的故事。從前,有一個在衙門當差的衙役,一天清晨,他很早就出了門。當他走過荒郊野外的時候,被一位身上帶著財物的出外人看見了。
這位出外人,看到衙役帶著兵器長矛走過來,怕他會對自己心懷不軌,就馬上藏身在草叢裏面。
這時,衙役也搞不清楚,只聽到草叢裏有窸窸窣窣的聲音,又沒看見附近有人,他擔心是老虎或豹子藏在草叢裏面。於是就用長矛向草叢裏面亂刺,結果刺中這位出外的人,拖出草叢一看,人已經死了。衙役這時才知道自己誤殺了人。他取下出外人身上所帶的財物,並且把屍體丟棄在草叢裏面。
這件事沒有被人發現。衙役因此而變得富有,娶了妻子,妻子為他生下了一個女兒。
有一天,這個衙役在門口,忽然看見被他誤刺而死的那位出外人,他立即把門關起來,躲在門後偷看:出外人竟然走進對門鄰居皮匠的家中。不久之後,皮匠的妻子生下了一個兒子。
衙役因為知道其中的因緣,就對皮匠非常好,並且很照顧、疼愛皮匠的兒子。自己的女兒長大之後,那個衙役就準備把女兒嫁給皮匠的兒子;皮匠對這門親事也非常地歡喜,就要求兒子要好好地孝順衙役,如同孝順自己的父親一樣。
有一次正逢夏天,天氣很熱,衙役喝醉酒躺在床上,他身上的汗不斷地冒出來。他的女婿、皮匠的兒子在旁邊侍候著他,就用刀輕輕的把衙役身上的汗刮掉。衙役因為喝醉了,糊裏糊塗,感覺有東西在他身上動來動去,以為是蚊子或蟲子,就用手去拍打,沒想到衙役用自己的手拍在刀背上,把刀子拍入了自己的肚子裏。
衙役臨死前,把家人喚到身旁,說出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並決定把自己的女兒嫁給皮匠的兒子,家產也都還給了皮匠的兒子。
衙役對身邊的親人講:「我貪得別人的意外之財,便也招得了這意外之災。我現在把欠債還給被我刺死的那位出外人,我心甘情願!你們今後要好好做人,別幹昧良心的事!」
這個故事更是把報應的道理講得十分生動,明明白白。衙役在無心之失下誤殺了出外人,卻把別人的財物占為己有,且讓對方暴屍荒野。最終他還是要把所占錢財全部歸還給人家,而自己卻要失手結束自己的生命來償還所欠的命債。真是: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所以,不要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情無人知曉就可以任意胡為,要從衙役的經歷中多吸取教訓,寧可做不拾遺金的砍柴人,也不要學那個昧心的衙役。畢竟,拾金不昧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標準。
--轉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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